关于邵阳县小溪市乡集镇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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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邵发改审〔2020〕244

 

关于邵阳县小溪市乡集镇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县小溪市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邵阳县小溪市乡集镇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项目代码:2012-430523-04-01-448466。

2、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邵阳县小溪市乡集镇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邵阳县小溪市乡。

4、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老城区道路提质改造以及排水管网工程,改造道路从小溪市三岔路到中心完小,长度800米,宽4.5米。老街小巷长700米,宽3米。雨水管共长1500米,污水管共长1500米雨水沟800米,检查井10个。(2)老城区街道美化工程,包括房屋立面改造、广告牌整治、线路规整和窗户改造。建筑外墙立面改造共3200平方米,广告牌整治128块,室外线路规整共1600米,临街住房窗户改造300平方米。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25.3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

6、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施工报建等相关手续。

7、招投标事宜;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需报我局另行核准。

8、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实施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9、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10  

                                  

抄送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小溪市乡人民政府。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10日印发

邵发改审[2020]244号.doc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一级事项 批准结果信息 二级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公开时限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邵阳县发改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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