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关于2023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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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5月至7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了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第一次监督抽查,共监测3220批次,合格3174批次,不合格率为1.43%。结果如下: 蔬菜:在14个市州的180个生产基地、57个农户抽取蔬菜样品990批次(其中,包含在77个生产基地、27个农户抽取豇豆样品156批次),检测11个品类41种蔬菜中的50种农药残留。经检测,989批次所检项目全部合格(豇豆全部合格),不合格率为0.10%。主要问题:限用农药中检出乙酰甲胺磷超标1次;常规农药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多菌灵、戊唑醇、烯酰吗啉、噻虫嗪等共检出366次,其中,吡唑醚菌酯检出58次、啶虫脒检出48次、多菌灵检出46次,戊唑醇、烯酰吗啉、吡虫啉、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20次以上,甲霜灵、联苯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出10次以上,存在风险隐患。 水果:在14个市州的155个生产基地、82个农户抽取水果样品668批次,检测桃子、西瓜、李子、甜瓜类、杨梅、葡萄等6种水果中的45种农药残留。经检测,666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不合格率为0.30%。主要问题:2批水果检出常规农药苯醚甲环唑、戊唑醇残留超标;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苯醚甲环唑、啶虫脒、烯酰吗啉检出频次较高,分别检出143次、110次,92次、42次、30次,存在风险隐患。 畜禽产品:在13个市州(除湘西州外)的97个养殖场、36个农户和67家屠宰场抽取畜禽产品774批次,检测畜肉、禽肉及禽蛋中的26种参数。经检测,767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不合格率为0.90%。主要问题:7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禽蛋,其中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与指苯尼考胺之和计)检出6批次,停用药物金刚烷胺检出1批次,且均来源于个体养殖户或养殖场,存在风险隐患。 水产品:在14个市州的234个养殖基地抽取水产品788批次,检测淡水鱼、淡水虾及蛙类中的14种参数。经检测,752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不合格率为4.6%。主要问题:水产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28批次淡水鱼检出不得使用药物地西泮超标、7批次检出常规药物恩诺沙星超标;牛蛙有1批次检出禁用药物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请各市州要针对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逐条逐项依法依规查处,强化监管执法。要严格按照年度监测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落实监督抽查任务,推进常态化监测。 一是要强化结果运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进监管工作的有效方式,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逐一迅速跟进执法,重拳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禁限用药物问题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于常规药物超标的,要严格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措施。 三是要加强风险管控。各市州要针对豇豆、韭菜、淡水鱼、牛蛙、禽蛋等重点风险产品,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监督抽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记录生产档案,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相关规定,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到“不合格不上市”,严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关。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二级事项 |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邵阳县黄亭市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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