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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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乡规划领域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法规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金称市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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