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塘渡口镇“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塘政发﹝202328号

 

2023年塘渡口镇“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重拳整治我镇大气环境,有效改善镇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塘渡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工地污染、渣土污染、扬尘污染、工业废气污染、烟花爆竹污染、燃煤污染和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镇环境大气质量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以上,全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天,力争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县前10名以内。在县蓝天保卫战工作年度考核中,确保我镇2023年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排名前三。

三、组织领导

成立塘渡口镇“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肖卫东同志、镇长吴送军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何武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属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济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夏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开展专项整治

1.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行政执法大队;责任领导:何武明;责任人:谢辉、江祖训)

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工地工程车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洗车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车辆离场100%冲洗;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工程车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得少于30米;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雾炮机、洒水车。加强项目监管,在施工合同中要写明项目建设对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破坏环境卫生的处罚办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执法,并指导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2.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责任领导:尹敏彬;责任人:江祖训)

严禁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撒漏。划定渣土车禁行路线,设立禁行标志;严禁城市建成区以外工地渣土车进入城内道路;渣土车离开工地前必须将轮胎、车身冲洗干净,渣土必须密封或覆盖运输。弃土场必须建洗车槽,车辆离开前必须冲洗轮胎、车身冲洗干净。

3.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责任领导:尹敏彬;责任人:江祖训)

所有进入县城城区道路的流散体运输车必须密封或覆盖,严厉查处抛洒漏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合理选择清扫时间,确保路面、人行道经常保持湿润干净,防止尘土飞扬。

4.工业污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各工业企业单位法人;责任领导:何武明;责任人:江祖训、工业企业法人)

全面排查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建立工业排放源清单。重点检查涉气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窑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严厉处罚设施停运、超标排放行为。对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及废渣、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储存、运输的企业,必须完善大气污染物防控措施。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并予以处罚。

5.城区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行政执法大队、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领导:吕明明;责任人:江祖训、谢辉)

根据我镇城区发展规划和建成区面积调整禁炮区范围;加大对县城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禁炮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社区、每条街道的禁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落到实处。严禁在镇城区发展规划范围内搭建灵棚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

6.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责任领导:蒋志峰;责任人:肖哲、江祖训、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对全镇行政区域内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行为采用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社区、每条街道、每个村的责任落实到人,严厉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行为。

(二)其它整治工作

1.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污染,规模化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保证油烟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

2.禁止在城区从事腊肉、腊鱼、豆腐等食品熏制加工,已建成的集中加工点要立即停止熏制作业,拆除熏制设备;各村、社区要积极劝导村民不要在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冬季熏制腊制品。

3.禁止在城区内新改扩建燃煤型锅炉、砖瓦炉窑等设施。

4.禁止在全镇区域内非法开采、烧结煤矸石行为。

(三)各村社区整治任务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社会监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开辟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镇营造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镇属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各村社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迅速开展工作。单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全力做好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经费保障。从镇财政预算中列支1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专项整治、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督查等工作,以保障蓝天保卫战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负有蓝天保卫战工作职责的部门与各村社区于明确1名分管与专职信息联络员。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镇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检查考核。按照《2023年邵阳县塘渡口镇蓝天保卫战督查方案》的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组织对各村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督查考核,并由镇主要领导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

 

塘渡口镇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公开主体 邵阳县塘渡口镇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