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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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公开主体 邵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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