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黄亭市镇行政执法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邵阳县黄亭市镇行政执法公示 (一)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黄亭市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唐波 单位地址 黄亭市镇骑龙街 (二) 行政执法机构公示 黄亭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负责人 徐锋 机构地址 黄亭市镇骑龙街 (三) 行政执法权限公示 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县直单位委托授权 (四) 行政执法依据公示 《中华人民共种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 及 邵政发〔2020〕14号 文件《 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 知》里面县直部门授权的166项行政处罚权利及9项行政检查权利。 (五)行政执法程序公示 1、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2、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六)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1、行政复议:如不服本机关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如不服本机关处罚决定,可以于6个月内向北塔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行政执法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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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法规规章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公开主体 | 邵阳县黄亭市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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