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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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

层级:国家级发文系统:财政 税务发文日期:2021-11-14所在行业:金融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为支持进一步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按照平稳转换、有效衔接的原则,现将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14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税收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公开主体 黄亭市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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