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帮扶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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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帮扶政策明白纸

类别

政策类别

政策详情

脱贫户、监测户到户政策

备注

省重点产业帮扶项目

直接帮扶

2000元/人的标准算到贫困人口。

参与了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实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企业签订了5年帮扶合同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按400元/年/人的标准5年共2000元/人的产业扶持资金用于为贫困户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于市场价)发展产业,并向帮扶对象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直接帮扶对象的农产品,受益年限为5年。

 

委托帮扶

2000元/人的标准算到贫困人口。

参与了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实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企业签订了5年帮扶合同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前5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资资金8%(160元/人)的收益;5年期过后,帮扶对象与实施主体可以重新签订协议,继续分红;不愿意参与的,实施主体返还贫困户2000元产业发展资金。

 

小额

信贷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

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的原则,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一65周岁(含)之间。

贴息方式:对原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未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及2021年6月30日之前发放给脱贫户用于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贷款合同期内享受全额贴息。2021年7月1日(含当天)之后新发放、续贷、展期给脱贫户用于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享受全额贴息。2024年及以后的贴息政策另行规定。

按照脱贫人口政策执行。已标识消除风险的监测户不可发放小额信贷。

政策性收入

低保

 

人均发放标准245元/月

 

孤儿

 

2023年分散1100元/月/人集中1500元/月/人

资金正式文件还没有到,收到从1月补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23年一类1100元/月/人,二类550元/月/人。

特困供养人员

(分散供养五保)

 

501元/月/人

 

政策性收入

重度残疾人(1、2级)护理补贴和(有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有低保的一、二级残疾

160元/月/人

 

无低保的一、二级残疾

80元/月/人

 

有低保的三、四级残疾

80元/月/人

 

政策性收入

老龄补贴

100岁周岁以上

500元/月/人

 

90-99周岁

100元/月/人

 

80-89周岁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

50元/月/人

 

政策性收入

养老保险代缴

重度残疾人等特别困难群体

100元/年/人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等其它缴费困难群体

100元/年/人

 

基础养

老金

年满60周岁的

128元/月/人

 

政策性收入(生态补偿一批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

管护人

13.5元/亩/年

 

生态效益林补助

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

15.5元/亩/年

 

油茶生产补助

油茶造林和低改实施业主

新造林1200元/亩(补助6年,每年补助200元/亩)。低产林改造:更新改造补助1200元/亩(第一年补助800元、第二年补助400元/亩);抚育改造补助1000元/亩(第一年补助600元/亩、第二年补助400元/亩);品种改造补助500元/亩(第一年补助300元/亩、第二年补助200元/亩)。

 

耕地地力补贴

 

105元/亩/年

 

就业

帮扶

新增脱贫劳动力暨边缘易致贫劳动力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新增脱贫劳动力暨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

400元/人/次(省外就业),限1人1次。

 

就业

帮扶

公益性岗位

村级保洁员

600元/月(固定工资);4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据实填写)

 

村级生态护林员

10000元/年

 

光伏电站管理员

4000元/年

 

就业技能培训

脱贫人口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70%给予补贴,并按培训天数按规定补贴生活费20元/人/天。

 

就业稳岗服务

对有就业意愿且未能就业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

提供“311”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1次职业指导),对有培训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培训信息。

 

健康

帮扶

参保资助

参保资助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救助资助350元/人;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资助。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健康

帮扶

住院报销

基本医疗

实行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取消特惠政策。

健康扶贫六重保障措施统一转换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即8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医疗救助政策

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计算公式(可报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x90%,封顶90000元;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1200元,计算公式(可报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200元)x70%,封顶70000元;三类救助对象,起付线6000元,计算公式(可报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救助-起付线6000元)x50%,封顶50000元。

教育

帮扶

学前教育

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500元/生/期

 

义务教育

困难学生

生活补助

非寄宿生:小学阶段250元/生/期,初中阶段:312.5元/生/期

寄宿生:小学阶段500元/生/期,初中阶段625元/生/期

 

教育

帮扶

高中教育

免学费(省示范学校)

1000元/生/期

 

免学费(非省示范学校)

800元/生/期

 

免教科书费

按上级规定的教科书费用标准

 

助学金

一等1500元/生/期;二等1000元/生/期;三等500元/生/期。

 

职业教育

助学金

1000元/生/期

 

免学费

1200元/生/期

 

雨露计划

1500元/生/期

含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

残疾人

助学

残疾人考上公立高中(含职中)

1400元/人/年

 

贫困残疾家庭子女考上公立高中(含职中)

1000元/人/年

 

教育

帮扶

残疾人

助学

残疾学生考上专科

一次性补助4000元/生

 

残疾学生考上本科

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

 

残疾学生考上硕士

一次性补助6000元/生

 

残疾人家庭学生(父母残疾、子女健康)考上大学,不论学历层次

一次性补助3000元/生

 

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专科生每年3500元,本科生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年8000元,连续补偿3年。每年8月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原则上当年毕业,当年就业,当年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放免担保信用贷款

本、专科生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生/年。

 

住房

保障

危房改造

按类别

①重点新建帮扶对象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②一般新建帮扶对象补助标准为1万元/户;③重点帮扶修缮加固户补助标准为1万元/户;

④一般帮扶户修缮加固户补助标准为0.5万元/户;⑤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标准26000元/户。

 

防贫

保险

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因病)

因病败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可能致返贫的农村居民

保费100元/人。22年总投保金额50.74万元,保险期限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0月31日二十四时止。

 

2022年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为低收入人群。2022年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为1万元至16117元为普通收入人群。这两类人群纳入保障对象。保障对象因病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低收入人群超过3000元及普通收入人群超过8000元启动防贫保,低收入人群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下,赔偿比例50%,3万(含)-10万(含),赔偿比例55%,10万元以上,赔偿比例60%,普通收入人群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下,赔偿比例30%,3万(含)-10万(含),赔偿比例40%,10万元以上,赔偿比例50%,限额5万元/人/年。赔偿计算方式:(住院医疗总费用–医保-大病-救助已支付部分)×赔偿比例。

未参加医保对象不在保障范围。

防贫保险

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因灾、因意外、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

因灾、因意外、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产业失败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可能致返贫的农村居民。

因灾致贫:保障对象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居住房屋(含室内家庭财产)损毁超过约定免赔额的部分 。免赔额10000元(不含),自付损失部分10000(含)—20000元(不含),赔偿比例50%,20000(含)—40000元(不含),赔偿比例60%,40000元(含)以上,赔偿比例70%。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3万元/户/年。赔偿计算方式:实际支付或损失超过免赔额的部分,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涉及财产损失的由乡镇场、村居与承保公司共同认定。

因意外致贫:17周岁(含)至60周岁(含)青壮年劳动力,因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意外身故、全残金30000元,意外住院医疗金 10000元;自然灾害保险保障,自然灾害身故、全残金30000元,自然灾害住院医疗金10000元。0-16周岁(含)、60周岁以上,因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意外身故、全残金10000元,意外住院医疗金 8000元;自然灾害保险保障,自然灾害身故、全残金10000元,自然灾害住院医疗金8000元。

 

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产业失败致贫:在扣除10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赔付,每户赔偿最高5000元。赔偿计算公式:(损失金额-1000元)×80%。

 


邵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农民朋友:

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但一些农户发展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农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帮扶,容易返贫致贫。按照党中央要求,在过渡期,我们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2023年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500元)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原则上,申请监测对象应具有农村户籍,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二、申请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干部。向所在村(社区)申请,易地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请;

2.打电话。拨打县防返贫监测中心电话:0739-612231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12317申请;

3.一码通。手机扫描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监测对象申请二维码(二维码附后)。

三、申请须知

1.如申请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将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提出申请。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自力更生,感恩奋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让生活更上一层楼!

 

                五峰铺镇乡村振兴办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行政法规、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五峰铺镇乡村振兴办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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