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将纳税人信息保密工作作为纳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纳税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注重维护纳税人的保密权。
一是从思想上提高对纳税人信息保密的认识。地税部门在征管过程采集了纳税人的大量信息并储存在大集中征管系统中,客观上存成泄密的可能,县局党组高度重视纳税人信息保密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纳税人的保密权不受损害。二是从技术上对纳税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进行控制。按照湖南地税大集中征管系统的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权限管理,对纳税人信息集中的税务登记模块只供办税服务员使用,严禁其他人员进行访问,从源头上防止纳税人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从监管上对纳税人信息的使用对象进行跟踪。明确信息中心等单位为纳税人信息安全的责任单位,对办税员、税管员和稽查员使用大集中系统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不定期检查,促使操作人员正确运用纳税人信息,加大对纳税人信息使用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