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及时顺应和衔接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环境监察能力。2月3日上午,由局法规股股长肖建清牵头,组织召开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法制培训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局分管监察工作的副局长陈建新、负责“三同时”监管职责管理股执法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监管的环境监察大队所有队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肖建清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联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浅出、重点讲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28号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29号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30号令)、《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31号令)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5个新《环保法》配套办法。
通过此次法制培训,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了解、熟练掌握、依法运用新《环保法》的新规定,大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为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维护我县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