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乡镇动态
邵阳县环境监管亮新招
时间:2016-08-16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字体:

 

为切实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盲区死角的难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邵阳县全面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严格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的原则和“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建立了标准明确、责任细化、严格奖惩的县、乡镇场二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以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以21个乡镇(场管委)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网格化环境监管重点发挥一级网格组织、指挥、查处、督办、协调、考核、奖惩的领导作用,二级网格巡查、发现、处理、上报、跟踪、监督的基础作用,对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抓、逐级负责、分级管理。

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推动了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伸,实现了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在全县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工作新格局。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