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下花桥镇召开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唐旭峰主持会议,全体行政、财政、计生干部,全体部门负责人及全体行政村支书、副支书参加会议。
党委委员、副镇长杨三华在会上强调,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镇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
(二)全面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的主体:我镇现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关系保、平均保、违规保、拆户保”和已经实现脱贫的保障对象;
(三)清理整顿的方式:全镇所有的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全部进行“重新申请、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审批。”
(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1-5月23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5月23日- 7月1日)。
1、乡镇审核(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15日)。
2、县级审批。(2017年6月16日—7月1日)
(三)督促迎检阶段(2017年7月—2017年8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部门职责。(三)严格审批程序。(四)落实主体责任。(五)确保工作质量。(六)具体政策实施。(七)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