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早上7点20分许,驾驶员吕某某(男,邵阳县五峰铺镇六里桥人)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下花桥中学门口时,邵阳县交警大队下花桥中队正在站护学岗的民警闻到一股酒气,遂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接受民警检查时,吕某某表现异常紧张,一身酒气,经验丰富的民警随即把其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检查。经酒驾测试仪检测,呼气结果为5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经询问,该驾驶员吕某某清晨吃早餐期间喝了一杯米酒,以为大早上开车上路没有交警,没想到还没进下花桥镇就被抓个正着。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多少惨痛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驾驶员绝对不能心存侥幸,要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