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湘学助[2016]52 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52个贫困县(市、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在我省52个贫困县(市、区)基层单位就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未申报者,此次可以补报。
二、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届时,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址:http://xfbc.hnedu.cn/BCBM/login)将关闭,不再接受申报数据。
三、有关事项
1.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请表、工资收入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及身份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登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学生端口,如实填写好相应信息及上传相关图片进行网上申报。
2.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把关。各普通高校要切实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学籍、资助、贷款等相关信息。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7年4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并适时通报复核结果。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戴志兵 联系电话:0731-84891502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