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 县 教 育 局
邵教通[2017]181号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校长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
为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县决定表彰一批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以及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教师3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优秀校长32名,优秀班主任3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县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行政人员及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校长评选范围是各乡镇场中小学校长。
2、评选方式: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评选在各基层单位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将优秀人员审批表报县教育局政工股,经评审小组初评后报党委研究。优秀教育工作者不需要各基层单位推荐,由局务会提名,党委研究。
二、评选要求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衡量,向一线倾斜、向边远学校倾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2014年至2016年曾被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的,不得推荐参与相应类别的评选;
2、2014年以来受到各级各类党政纪处分的;
3、未经批准从事有偿教育教学活动的;
4、2014年以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5、2014年以来有无故旷课行为,或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条件
1、必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业绩突出。
3、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欢迎。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自律,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6、优秀教师的评选重点是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如果是学校行政参与优秀教师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校长和其他行政人员长期坚持上课,其中校长每周兼课达4课时以上,其他行政人员必须每周兼课6课时以上,否则一票否决。
7、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现任班主任并在近五年内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8、优秀校长评选条件:现任乡镇场中小学校长,并任职三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1、邵阳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慎重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参与作用。
2、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排除不正之风干扰,确保评选质量。
3、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单位集体研究并予以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方上报县教育局政工股。
4、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材料报送名额见附表一,实行等额推荐,各中心学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所属学校(教学点)有一名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
5、材料报送要求:
(1)《邵阳县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邵阳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二份(审批表双面打印,表格式样见附件3)
(2)《邵阳县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邵阳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汇总。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28日
邵阳县教育基金会
邵阳县教育局
邵阳县教育工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