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17-10-18 来源: 【字体:

 

邵  阳  县  教  育  局

邵教通[2017]181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校长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

    为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县决定表彰一批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以及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教师3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优秀校长32名,优秀班主任3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县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行政人员及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校长评选范围是各乡镇场中小学校长

2、评选方式: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评选在各基层单位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将优秀人员审批表报县教育局政工股,经评审小组初评后报党委研究。优秀教育工作者不需要各基层单位推荐,由局务会提名,党委研究。

二、评选要求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衡量,向一线倾斜、向边远学校倾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2014年至2016年曾被评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的,不得推荐参与相应类别的评选;

2、2014年以来受到各级各类党政纪处分的;

3、未经批准从事有偿教育教学活动的;

4、2014年以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5、2014年以来有无故旷课行为,或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条件

1、必须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业绩突出。

3、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欢迎。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自律,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6、优秀教师的评选重点是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如果是学校行政参与优秀教师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校长和其他行政人员长期坚持上课,其中校长每周兼课达4课时以上,其他行政人员必须每周兼课6课时以上,否则一票否决。

7、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现任班主任并在近五年内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8、优秀校长评选条件:现任乡镇场中小学校长,任职三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1、邵阳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慎重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参与作用。

2、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排除不正之风干扰,确保评选质量。

3、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单位集体研究并予以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方上报县教育局政工股。

4、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材料报送名额见附表,实行额推荐,各中心学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要保证所属学校(教学点)有一名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

5、材料报送要求:

(1)《邵阳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邵阳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份(审批表双面打印,表格式样见附件3)

(2)《邵阳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邵阳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汇总。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28

 

 

                                 邵阳县教育基金会

                                   邵阳县教育局

                                   邵阳县教育工会

                                  2017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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