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辆)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县环保局开发股
邮编:422100
联系电话:0739-6834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套(辆)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邵阳县下花桥镇储英村 |
建设单位 |
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储英村S223线段大冲仓库旁建设年产10万套(辆)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979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及辅助用房;项目年产金属家具约100000套(烤火炉2000余台,不锈钢桌5000个,钢化玻璃环保餐桌椅13000套,椅子20000把,钢化玻璃茶几2000套,圆桌5000套。装卸车3000台,斗车3万辆,独轮车2万辆);项目生产不涉及表面加工、喷漆工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施工期间采取定期洒水、围挡作业,对进场运输车辆及时清理、冲洗,防止施工扬尘扰民;工程弃渣必须运至规定的弃渣场所堆放;施工期间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单位采取合理地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生态平衡。 2、优化项目平面布局,项目采取“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先后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果林浇灌,不外排。 3、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金属粉尘和焊接烟尘,金属粉尘产生量少,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焊接烟尘经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尽量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垃圾经分类收集并加以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经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车间的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玻璃胶包装、废油漆桶收集后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内部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各种污染纠纷的产生。 四、项目经我局研究同意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