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通字〔2018〕11号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地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全县新增耕地开发,以招商方式明确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从2018-2020年拟对符合耕地开发条件的后备资源进行土地开发,拟开发规模面积约4万亩,分三个项目区对外公开招商,即一项目区约2万亩(其中旱土1万亩、水田开发1万亩),二项目区水田约1万亩,三项目区旱土约1万亩。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市场交易的标准,即旱土达10级以上,水田达9级以上。
二、合作期限
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合作模式
1、由招商人主导,投资人全程实施全额出资。
2、分三个项目区对外公开招商,每个项目区招一个投资人。
四、投资回报
按实际交易面积收益的20%进行奖补(包括投资成本、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一切收益)。
五、资格条件
1、投资人在本省境内依法成立土地开发专业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3、投资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4、投资人无犯罪行贿记录;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投资人经县人民政府确认为招商对象后,在签署项目实施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其中:一项目区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二项目区履约保证金2500万元,三项目区履约保证金2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由招商人按开发面积和指标交易的比例分期分批次不计利息返还投资人。
六、投资人响应资格文件
1、招商公告
2、招商邀请书(函)
3、资格性及符合性资料
4、投资及工程实施方案
5、对项目的建议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投资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招商邀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于2018年7月20日至 2018年7月22日前往邵阳县国土资源局报名。联系人:谢嗣勇,联系电话:15869854999。
八、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为北京时间2018年7月 22日8 时00分至2018年7月24日18 时00分。递交地点:邵阳县国土资源局。
九、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资人由招商人发出评审合格通知书。经评审合格的投资人凭《通知书》原件与招商人签定项目实施合同。
十、本招商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