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 县 教 育 局
邵教通〔2019〕52号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校长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
为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尚师德风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以及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优秀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名额及程序:
1、评选类别、名额:优秀校长25名(其中乡镇场23名,县直学校2名,县直学校每个学校可报1份推荐材料,教育局统一评选),优秀教师109名,优秀班主任109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2、评选程序: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评选在各基层单位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由一定的推荐人推荐,将先进事迹推荐材料报送至县教育局政工股,再由局党组研究。
二、评选要求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衡量,向一线倾斜、向边远学校倾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2016年以来受到各级各类党政务处分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政务调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规从事有偿教育教学活动的;
三、评选条件
1、在本县学校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业绩突出。
3、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欢迎。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6、优秀教师的评选重点是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如果是学校行政参与优秀教师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校长和其他行政人员长期坚持上课,其中校长每周兼课达4课时以上,其他行政人员必须每周兼课6课时以上,否则一票否决。
7、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现任班主任并在本县内学校有连续三年(含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8、优秀校长评选条件:现任乡镇中小学校长,并任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
四、工作要求
1、邵阳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的评选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等额或差额推荐报送参评对象,并要求有教师代表、所在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局机关股室站联点负责人和局党组联点领导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推荐人的推荐,每个推荐人须根据被推荐人的的真实事迹给予推荐评语。
3、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候选人,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单位集体研究并予以公示3天,群众无异议方可上报县教育局政工股。
4、材料报送要求:(1)被推荐教师要报送一份真实具体且字数不超过30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及各推荐人的评语要求在8月20日前报送给局党组联点领导。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材料都将进行网上公示。
(2)《邵阳县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审批表一份(审批表双面打印,表格式样见附件1)
(3)《邵阳县优秀教师、邵阳县优秀班主任、邵阳县优秀校长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汇总。
6、材料报送截止时间:8月23日
邵阳县教育基金会
邵阳县教育局
邵阳县教育工会
2019年8月12日
请点击下载:邵阳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