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邵阳县拟于2022年6月11日8:00开始,启用S336线郦家坪镇水口头村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并作为事后依法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依据,依法对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路段
邵阳县郦家坪镇水口头村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在S336线K314+264M路段,设备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
二、非现场执法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三、强制执行的情形
对经过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出存在超限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主动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又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非现场执法处罚地址
邵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老207国道旁),联系电话:0739-6802703。
特此通告。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