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2〕42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
开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邵阳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邵阳县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
专项 行 动 方 案
为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根据国务院第446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打非治违推行开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 [2012]52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煤矿打非治违推行开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邵政办函 [2012]88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从4月-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县煤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多井口非法生产、分井口分采区分水平非法承包生产经营、超深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和现场“三违”行为,推行正规开采、正规循环作业和集约化生产,努力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站、电视、广播、宣传车、墙报、标语等媒体和形式,深入矿区、矿井和班组,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学习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组织专家解读《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析解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紧迫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2、认真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制定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
3、深入排查摸底。煤矿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按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和实现正规开采、合理布局的工作方案。各有关乡镇和煤炭、国土资源等部门,在逐矿排查的基础上,确定整治的重点对象。
(1) 煤炭管理部门提出以下名单:
存在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或关闭后死灰复燃的矿井(井筒),违反规定出煤的排矸井,保留提升设备设施的风井、排水井、行人井和安全出口等违法出煤的井筒,以及技改结束后未及时关闭的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煤层赋存条件具备实现正规开采但未实现正规工作面生产的矿井;无采掘作业计划,多水平多采区多头多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矿井;存在随意停开主扇、下井人员乘坐矿车、蹬车等违法行为的矿井;使用非阻燃电缆、不合格风筒、不合格矿灯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设备设施的矿井;职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擅自上岗作业、“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不达标,脏、乱、差问题突出的矿井。
(2)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煤炭部门提出以下名单:
全面清理2010年全省整治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中发现有超深越界行为矿井的治理整改情况,逐矿检查原超深越界处的永久密闭是否完好。提出拒不退界、同一煤矿1年内发现2次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资源枯竭、超深越界开采严重威胁国有大矿安全生产矿井;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测量重点整治矿井井巷工程,提出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应停产整顿、退界处置矿井。
(3)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清理煤矿股份构成情况,以保留了副井、2个以上井筒和股东内部矛盾突出的矿井为重点,核查乡镇煤矿股份构成和统一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假整合、挂靠井等未实现统一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的非法违法生产矿井名单,以及企业内分井口、分采区、分水平、分作业头面非法承包生产经营的矿井名单。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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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矿井只允许1个水平生产,水平接替期间2个水平同时生产的报市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6万吨(含6万吨)以下矿井原则上只允许1个采区生产、9万吨矿井只允许2个采区生产。每个采区同一煤层只允许1个回采工作面生产,多煤层矿井每个采区只允许2个回采工作面同时生产,采掘比为1: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在通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增加1至2个岩掘工作面。
国家有关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作业头面数量的新规定正式下发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5、
6、8月底前,煤炭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各矿井生产采区、采掘头面、生产辅助环节、现场管理等因素,逐矿核定矿井每班最多下井人数,严禁超定员集中一班作业,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7、8月底前,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分专业、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针对性完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分岗位、工种操作规程专题培训,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实施全员持证上岗。
8、
(三)验收阶段(9月20日-30日)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炭局组织对所辖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自查,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30日起,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采取强化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长效机制进行“回头看”活动,迎接省、市对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文贤任组长,副县长罗翔国、段绍兴任副组长,阮晴生、钱选清、林涛、秦永存、郭振业、县安监局、县煤炭局、县国土资源局及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煤炭局,由张清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要亲自组织开展煤矿打非治违推行正规开采专项行动工作。对敷衍塞责、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不负责任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问责。对企业负责人,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第343条从严追究责任,同时由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第446号令从重顶格处罚。对因整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监督举报
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0739—6821652,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主题词:工业 煤炭 方案 通知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