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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12〕9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三禁一清”河道综合整治的
紧急通知
各沿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河道综合整治形势还比较严峻,存在整治进度不平衡、部分乡镇仍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尾砂清理相关手续、偷采现象严重、监管不到位、尾砂清理总体进度偏慢等问题。为在今年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三禁一清”(禁止淘金、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船采砂、清理河道采砂尾堆)目标任务,根据省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开展“三禁一清行动月”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月25日至3月25日开展“三禁一清” 行动,加大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尾砂清理。各沿河乡镇要按照《邵阳县河道尾砂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河道尾砂堆综合治理进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尾砂堆清理,确保全面及时完成尾砂清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河道巡查。沿河各乡镇都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对河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好台账,加强监管。对参与尾砂清理的挖沙船要强化安全防范教育,有效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
三、强化封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封禁的监管责任,绝不允许出现越界开采、乱采、偷采和不按要求处理尾砂堆等行为。凡发现采砂船只存在越界开采、乱采、偷采和不按要求处理尾砂堆等行为的,一律从严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依法取消其参与河道尾砂堆综合治理的资格。
四、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参与尾砂清理的挖沙船要按照规定区域进行,不得越界开采、乱采乱挖,同时按要求处理好尾砂堆。违者,取消其参与河道尾砂处理和参与河砂公开竞拍资格。尚未办理好参与尾砂清理手续的船只要迅速办理好相关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以前一律不得进行尾砂清理作业。封禁的挖沙船一律不准进行河道采砂,违者,坚决依法暂扣、封存或拆除采砂设备。
五、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三禁一清”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党政正职负责制,凡发现滥采乱挖、工作措施不力的,从严追究所在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