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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12〕12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邵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邵阳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实施方案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新时期扶贫开发新特点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我县自2009年成功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来, 经全县各乡镇的共同努力,共识别两种对象10.22万人并进行了直接帮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规范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低保保生存,扶贫促发展”的思路,对农村低保对象落实低保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扶贫对象全面实施扶贫开发努力帮助其脱贫致富,确保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对象识别准确、数据系统完整、管理规范有序、帮扶效果明显。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控制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总体规模。为圆满完成省政府分配我县的为民办实事任务,根据省扶贫办安排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规模,今年全县直接帮扶扶贫对象总数控制在33750人以内。各乡镇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控制规模由县扶贫办会同县统计局、调查队,根据原有规模和贫困监测结果按比例进行测算。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统一测算的控制规模和各村的经济条件、贫困状况等核算出各村的控制规模,不能平均分配到村。
(二)准确识别和调整扶贫对象。鉴于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际情况,本次调整着重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扶贫对象拆户拼户现象、扶贫对象为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存在明显评定不公平等问题。扶贫对象必须坚持以户为单元,不得有拆户拼户和“空挂户”现象。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得列为扶贫对象;以乡镇为单位,扶贫对象户1人1户的比例不能超过总户数的10%,2人1户的比例不能超过总户数的20%。
(三)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按照省扶贫办有关文件精神,要对原识别的扶贫对象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按照全省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修正完善各村情况表,对原有的贫困农户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审查校对,确保对象准确,数据完整,管理规范。
(四)切实抓好后续帮扶工作。扶贫对象识别调整后,在帮扶到户措施上,要做到“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实施到人、工作联系到人。在项目选择时,既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因村制宜,因户制宜,科学选准发展项目,又要合理引导,让两项制度到户项目与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根据我县生产实际,产业发展项目种植业以优质稻、油茶、水果(柑橘、梨、冬枣)、烤烟、蔬菜、药材为主,养殖业以养猪、养鱼、家禽(鸡、鸭)为主。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产业实际,科学设定3-4个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建设项目类型,供扶贫对象户自主选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到3月20日)。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短信、公开信等手段,广泛宣传政策。重点开好乡镇、村动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印发“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利用村务公开栏办好两项制度宣传专栏,对外出务工的家庭通过电话联系或请亲友转告,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家喻户晓。同时,根据县里统一测算的控制规模和各村的经济条件、贫困状况等将直接帮扶对象控制规模核算到村。
(二)扶贫对象评议调整阶段(3月21日到4月20日)。各乡镇场要组织各村成立评议小组,在对象评定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投票决定扶贫对象。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评议小组投票评议、村委会审查复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扶贫对象的评议、审核、审批结果分别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务栏公示和县有关媒体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对象识别公平、公正。为配合全省动员社会各界重点帮扶特殊扶贫对象户活动,各村在准确识别扶贫对象的基础上,每村要推选一户因子女上学、天灾人祸、项目失败等原因致贫需重点帮扶的特殊扶贫对象户,省扶贫办统一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在扶贫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动员社会爱心人士与其结对帮扶或者组织企事业单位与其结对帮扶。4月10日前,各村必须完成村级评议识别工作,4月20日完成公示、农户填表和村汇总申报工作。
(三)信息归档录入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4月21日到6月底)。
1、信息归档数据录入阶段。识别确认的扶贫对象户,要如实填写《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档案》,并提供家庭住房和成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乡镇为单位整理存档。同时,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将村表、户表所有信息数据审核无误后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抓好电子档案建设,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和乡镇有电子档案”。
2、落实帮扶措施阶段。各驻村扶贫工作组要把直接帮扶到户作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安排专项资金,以户为单位,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积极发动退居二线的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组成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与扶贫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协助农户搞好项目的选择申报、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在6月底前将农户选择的产业项目汇总申报到县扶贫办,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四)扶贫帮扶资金发放阶段(7月上旬到9月下旬)。扶贫对象户的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后,按照《邵阳县两项制度衔接试点专项资金扶持到户产业项目实施方案》(邵贫组[2010]5号)的规定,以村为单位造好扶持到户补助花名册,经乡镇扶贫办审查签字和县扶贫办、财政局审批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各农户存折。7月底前各乡镇、村组织填好扶持到户补助花名册,完成项目报账工作;8月底前完成资金打卡到户;9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完善好扶持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县长赵湘明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调查队、县残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的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调整,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场长任组长,乡镇场主管扶贫的副乡镇场长和扶贫、民政专职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宣传、对象调整的组织实施和审核,协助发放低保资金和实施扶贫项目。
(二)规范评议程序。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有代表性的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扶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扶贫标准初步选定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并张榜公示。县扶贫办要设置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目标管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帮扶到户工作已被省政府纳入为民办实事,县财政和各乡镇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各乡镇绩效文明考核范围,县督查室将定期对各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综合评比,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2012年各乡镇扶贫开发直接帮扶对象调整规模控制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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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扶贫 方案 通知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