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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12〕25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2012年项目建设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邵阳县2012年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邵阳县2012年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项目工作,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各乡镇、各单位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特制定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指标
1、2012年度全县完成项目包装141个,其中达到项目建议书阶段的85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41个,达到项目初设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15个(具体任务见附件1),
2、向上争取国省项目资金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长15%。
3、全县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66个,年度投资计划17.42亿元。
二、考核对象
23个乡镇场,县直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三、考核内容
1、乡镇场: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见附件2)、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等3个方面。
2、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考核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3个方面。
四、考核办法及步骤
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县绩效文明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1、考核计分:①乡镇场:固定资产投资计60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20分、重点建设项目服务计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②县直有关单位: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20分、争取项目计20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计6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考核得分经折算后,计入各乡镇、各县直机关绩效文明考核总分。
2.考核方式:县政府从政府办、监察、发改、财政、统计、人事、督查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平时记帐、定期检查和年底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考核检查采取“查看听评”的方式。查,核实台帐资料;看,现场察看项目进度情况;听,听取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意见;评,由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打分。
五、奖惩措施
1、项目建设工作奖。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总分排名前5名的乡镇场和总分排名前5的县直机关进行奖励,各奖1万元。
2、重点项目建设奖。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总分排名前10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进行奖励,各奖5000元。
3、项目争取奖。对争取中央和省投资的项目,年底根据全市项目总数情况对前3名给予奖励,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同时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对在项目建设中工作不力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降低该责任单位评优5个百分点,取消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凡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评的,酌情降低该单位津补贴财政拨款标准,因此影响上级对我县投资的,从严追究责任。
附:1、邵阳县2012年项目前期工作任务表
2、 邵阳县2012年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责任任务分解表
3、邵阳县2012年项目建设工作考核乡镇场评分标准
4、邵阳县2012年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县直机关评分标准
主题词:经济工作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