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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13〕46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治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邵阳县治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邵阳县治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邵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路办〔2013〕5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3年5月初至9月在全县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依法严惩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扰乱治超秩序的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坚持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坚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坚持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基本杜绝严重非法超限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车辆非法超限率控制在6%以下;公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畅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县里成立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文龙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罗解平任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姜志勇、县公安局副局长向爱民、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晓东、县财政局副局长唐永江、县纠风办主任罗崇勇、玉田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站长粟常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粟常德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玉龙、屈军喜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邵阳县玉田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合县里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五、整治时间
此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从5月初开始,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初—6月底,第二阶段:8月初—9月底。
六、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将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对经过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交警负责引导车辆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理;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治行动的治安秩序,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落实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费。
监察部门(纠风、治理公路“三乱”机构):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七、工作措施
(一)建立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严重超限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一律要责令停止行驶,坚持严管重罚。
(二)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公路保护。根据县路网特点,在整治期间除固定检测站外,增设罗城执勤点。各治超站点和执勤点实行24小时工作制,对所有超限运输车辆必须坚持科学检测、依法处理、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每个点保障一套检测设备、一辆执法车。执勤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警示设备,流动检测时执法车必须开启示警灯并设置醒目标志,确保安全执法、文明执法。
(三)严厉打击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增加治超站点的警力,负责维护治超站(执勤点)的交通、治安秩序,对易出现聚众闯卡、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重点地区,要加强巡逻,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的,要坚决依法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全县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严重危害性和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抓治超就是抓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积极支持配合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交通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上路向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运输企业要召开好运输车主会议,自觉规范装载行为,确保超限车辆不出厂(矿)。要加大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坚决杜绝以收费代卸载及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现象,提高治超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和防止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对徇私舞弊、借机谋取私利的,严肃处理,对因治超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