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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发〔2014〕26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邵阳县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单位:
《邵阳县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邵阳县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县粮食生稳定发展,确保水稻集中育秧和双季稻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2014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根据省农业厅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农业大县、粮食生产大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县情,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强劲舞动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二个集中育秧龙头”,充分调动农民、村组干部和乡镇农技站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场、村支两委干部、农户责任,着力实现扩大双季稻面积、提高水稻生产水平、增加粮食总产、推进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民增收“五大目标”,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保持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并跻身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行列。
二、目标任务
以“压单扩双、控制直播、遏制抛荒”为目标,以培育壮大育插秧专业户(公司)、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站等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为突破口,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整建制推进”的要求,在全县23个乡镇场落实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6.3万亩(大田)以上,带动全县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突破21万亩。县级办好长阳铺镇、五峰铺镇、谷洲镇、下花桥镇4个双季稻高产万亩示范片和塘田市镇、白仓镇、金称市镇、河伯乡4个晚稻高产万亩示范片。每个乡镇都要办好整村推进早稻集中育秧示范和1个100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点,确保全县双季稻种植面积达96.0万亩以上,其中双季早稻45.5万亩以上,双季晚稻50.5万亩以上,力争双季稻扩面3.0万亩以上,单产提高10公斤,水稻总产保持稳定。(各乡镇场早稻集中育秧面积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重点区域突破。
按照“突出重点、整建制推进”原则,以“四线”12个乡镇场(207国道沿线九公桥镇、七里山场、塘渡口镇、黄塘乡、白仓镇、塘田市镇6个乡镇场,320国道沿线长阳铺镇、岩口铺镇2个乡镇,S217沿线谷洲镇、下花桥镇、五峰铺镇3个乡镇及县道塘岩线霞塘云乡)为重点区域,将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工作与高产创建有机结合,着力示范推广软盘育秧抛栽和机械育插秧技术,有效解决双季稻生产中缺劳力和缺技术问题,帮助农民“退单还双”,千方百计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全县其他乡镇都要开展早稻集中育秧整村推进示范,努力扩大示范规模和示范辐射影响,促进全县双季稻生产恢复和发展。
(二)强化育秧主体培育。
根据我县实际,早稻集中育秧主体首选种粮大户和水稻专业化合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组织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好水稻集中育秧培训,鼓励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联合邻近村组农户开展集中育秧。其次是广泛宣传,着力引导村组种田能手、科技示范户联户成为集中育秧专业户。三是鼓励乡镇农技站技术人员和村组干部牵头承担集中育秧主体责任,直接组织实施早稻集中育秧示范。县政府出台鼓励、扶持、培育水稻集中育秧主体的政策措施,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所辖区域的耕地流转、种粮大户和育秧主体的培育制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下大力气扶持、发展和壮大水稻集中育秧主体,建立和完善水稻集中育秧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关键技术落实。
一是选用高产优质良种,确保种子质量。由县农业局选定抗性和适应好的高产优质早稻与晚稻主推品种各4-5个,实行一片一种,一个或多个集中育秧点统一采用一个品种,解决品种多、乱、杂问题,避免出现一片多种插花现象,提高主栽品种覆盖率。我县早稻应以中熟杂交品种为主,适时早播育秧的可采用中熟偏迟品种。鼓励集中育秧主体直接到实力雄厚、信誉好的大型种子公司以优惠价格购买种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种子质量。
二是备足秧田。选择背风向阳、土壤肥沃、排灌方便的稻田作为秧田,在年前翻耕冻垡。采用软盘旱育方式育秧的,要选择肥沃疏松的砂壤菜园土作苗床,每亩大田备足15~20平方米苗床,常规湿润盖膜育秧按秧田大田比1:7-8、湿润软盘育秧按秧田大田比1:20、机插秧按秧田大田比1:60留足秧田。同时我县应大力推广普及软盘抛秧和机械育插秧,加快25厘米行距插秧机的推广应用步伐。
三是把好浸种催芽关。杂交稻种子浸种前3天开包透气,浸种前清水选种,搞好种子消毒,用36℃左右温水保温浸种15小时即可;适当增加大田用种量,每亩大田备足5斤杂交稻或10斤常规稻种子。在集中育秧重点村要继续推广催芽器集中统一催芽,减少农户分散催芽的风险。
四是落实防灾减灾技术。要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着力解决早晚稻习惯性迟播,影响晚稻安全齐穗的问题。我县一般在3月20日左右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2℃时即可浸种催芽,抢晴好天气及时播种,做到稀播匀播,中熟偏迟品种适当早播,早稻大棚育秧、旱育秧或软盘旱育抛秧要在3月20日前播种,地膜湿润育秧和机插秧必须在3月底以前播种,要坚决杜绝播“露天秧”,防止寒潮天气造成烂芽烂秧。我县晚稻安全齐穗期在9月12日左右,选用中熟偏迟或迟熟杂交组合,于6月20-25日播种为宜,迟熟品种宜在6月20日前适当早播,确保晚稻安全齐穗。湿润育秧和软盘育秧推广使用壮秧剂,旱育秧推广使用“旱育保姆”,防止烂秧,确保苗齐苗壮。严格控制每批次催芽种子数量,选择有责任心有经验的人员“操盘”浸种催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五是搞好秧田肥水管理及病虫害防治,防止寒潮烂秧、病害烂秧及冷暖急转造成秧苗失水、青枯死苗,提高成秧率,培养健壮秧苗(早稻育秧技术资料另行编印发放至全县双季稻种植户)。
六是搞好合理密植。合理密植是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之一。在适当增加用种量、培育壮秧的基础上,要严格掌握早稻栽插规格,株行距以5寸×6寸为宜,每亩插足2万蔸,杂交稻每蔸插足2-3粒谷秧,常规稻每蔸插足5粒谷秧,每亩插足基本苗8-10万。
(四)强化生产管理。
一是及早落实种植计划。要抢在农民确定种植计划之前,深入到村组、农户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集中育秧主体与农户商定好集中育秧事宜,2月底前全县各乡镇场要将早稻生产计划落实到村组、农户,早稻种植面积和早稻育秧秧田要落实到集中育秧主体和丘块。
二是科学布局,规模适度。布局早稻集中育秧点要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一组或多组联合设立集中育秧点,每个集中育秧点秧田面积以3~10亩为宜,单个机插秧集中育秧点秧田面积1~5亩为宜,利于管理和运秧,规避生产风险。
三是签订合同,建立台帐。集中育秧主体要与种子企业签订种子购销合同,做好种子发芽试验,留存种子样品备检;乡镇行政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要协助集中育秧主体与种植农户签订好育秧、购秧、用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种植农户收取预付款;种植农户要及时翻耕好种植早稻的稻田,做好劳力、肥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待秧苗育好即可统一分发就近栽插。所有乡镇场都要建立好水稻集中育秧台账和双季稻种植面积到户台账,将育秧主体和购秧用秧农户姓名、面积、品种和联系电话等情况登记造册,分别以村民小组、村、乡镇场为单位逐级进行汇总。2月底前报县水稻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加强秧苗管护,防止秧苗损伤,维护好秧苗分发秩序。
五是搞好育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集中育秧结束后要将软盘、农膜、竹片等物资收回、洗净,妥善收藏保管,降低来年水稻集中育秧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袁玉华任组长的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统战部长陈小飞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党组副书记钟经求,县政协副主席伍芬东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办、农业局、督查室、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开发办、审计局、水利局、统计局、农机局、国调队、电视台、气象局、粮食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局长周炜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在全县形成领导亲自抓、部门协作抓、乡镇全力抓的强大工作合力,将水稻集中育秧工作作为2014年粮食生产的关键性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一是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制度,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乡镇,办点示范,全力抓好集中育秧工作。
二是将水稻集中育秧和双季稻生产纳入2014年全县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单独考核。
三是明确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组织领导责任,乡镇(场)党委书记和乡镇(场)长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和农业站站长为具体责任人,驻村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推动。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聚集资源,营造合力。县农业局、乡镇农业站具体组织实施双季稻生产和集中育秧工作,负责面上及办点技术指导,落实关键技术,协助县、乡镇政府做好宣传发动、落实面积工作。县政府将全县108个县直机关单位分配到长阳铺镇、五峰铺镇、谷洲镇等重点乡镇(场)包村联创,县直各单位要“出人出钱”,派专人驻村办点,帮助所驻村解决双季稻生产中有关劳力、资金、水利灌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好集中育秧示范,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村支两委要贯彻落实县、乡镇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村民抓好集中育秧主体、育秧地点和面积、早稻种植农户、面积和丘块的落实。县里将“一事一议”、救灾扶贫、农田改造等项目资金与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有效链接,将项目与资金向早稻集中育秧重点村倾斜,将双季稻生产和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成效与县、乡、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乡镇场要将乡、村干部的工作责任细化,明确到户、到田块,建立“一点两人”台帐,落实“一点两人”制度,做到每一个水稻集中育秧示范点至少有一名行政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帮助育秧主体及时、快速解决育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保证种子供应、面积落实、浸种催芽、秧田管理、秧苗分发等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二)及时宣传发动。
一是召开各乡镇(场)党委书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农业的副职、县直部门一把手、重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参加的全县粮食生产暨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推进动员会议。
二是从1月份起至3月中旬,出动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场、村组巡回宣讲,大力宣传水稻集中育秧对于我县发展双季稻生产、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意义,做到全县每一个村组都宣传到位,不留空白,形成水稻集中育秧良好氛围。
三是在全县所有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县里不少于200幅,每个乡镇场不少于50幅。
四是从1月份起至3月底,在县电视台每晚滚动播出宣传水稻集中育秧专题节目,次日白天重播。
五是在全县乡镇场主要街道路口及农村村组院落张贴、刷写标语进行宣传。
(三)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县财政安排双季稻生产和水稻集中育秧专项经费800万元,重点用于双季稻生产和水稻集中育秧物化补贴、宣传培训、观摩指导及奖励等。各乡镇场要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按县分配的水稻集中育秧面积,每亩大田配套投入不少于20元。
二是县里对集中育秧重点村统一进行政府采购的种子、塑料软(硬)盘、农膜、壮秧剂等大宗育秧物资所需经费,县财政遵循“不违农时,不误农时”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及早拨付到位。
三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应投入的资金最迟于3月底前务必足额到位。
(四)强化技术服务。
一是县里成立以县农业局总农艺师汪发科任组长,农业局各股、站、室专业技术人员和各乡镇农业站站长为成员的水稻集中育秧技术指导服务组,负责制定全县水稻集中育秧技术规程,加强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服务组成员要下到各乡镇场、村组,巡回指导和入户下田面对面指导相结合,抓好水稻集中育秧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县农业局以技术指导服务组为主体,抽调人员驻村办点,帮助指导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和水稻专业合作社等集中育秧主体开展集中育秧工作,及时解决水稻集中育秧技术的疑点、难点问题,为全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和双季稻生产提供扎实过硬的技术支撑。各乡镇场农业站要将技术人员的任务、责任明确到村组和集中育秧示范点,扎扎实实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在3月-4月早稻集中育秧和双季稻生产关键季节,县、乡农业技术人员每月下乡在村组指导技术、落实面积的时间不少于20天。每个农技人员都要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所联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情况。半月小结,月月总结,每月向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2次。
二是抓紧抓好对种粮大户、育插秧专业户、水稻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育秧点行政和技术负责人、浸种催芽“操盘手”等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将早稻高产良种的特征特性,早稻浸种催芽的成熟技术,早稻软盘旱育抛秧、湿润软盘育秧抛栽、机插秧育秧技术等几种主要育秧方式及催芽器使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编制成统一规范、简单明了、易学会做的技术要点,印发给双季稻种植农户,严把技术关口。
(五)严格督查考核。
进一步加大对水稻集中育秧工作考核奖励力度,继续将水稻集中育秧纳入全县粮食生产考核范畴,建立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和奖励力度,确保水稻集中育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督促检查1-2次,督查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水稻集中育秧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行政干部是否到岗到位,工作责任是否明确落实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情况,县、乡农技人员是否深入村组农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等。
二是督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应投入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投入到位。
三是督查各乡镇场的宣传发动工作是否到位。
四是督查乡镇场集中育秧示范点的育秧主体、育秧地点和面积、秧田、种子、农膜、软盘、竹片、肥料等是否落实到位。
五是对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令各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并跟踪其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发督查通报,促进工作开展。
六是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水稻集中育秧工作结束后,县、乡、村各级各单位对水稻集中育秧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县里对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兑现奖罚措施,奖励先进,惩处落后的单位和个人。
1、对全县所有种植双季稻的农户,经县粮食生产指挥部核实面积后,按每亩双季稻补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2、对集中育秧重点乡镇中的重点村集中育秧主体,免费提供早稻种子、机插秧软盘、抛秧软盘和壮秧剂;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育秧主体按秧田面积每亩补助300元(每个集中育秧点的秧田面积须集中连片3亩以上)。
3、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村干部按该村集中育秧秧田面积每亩奖励工作经费60元。
4、对完成县里分配的集中育秧面积任务的乡镇,每个乡镇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并在全县评选表彰6个集中育秧先进乡镇,每个乡镇奖励2万元,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和绩效文明考核加分。
5、对驻村办点成绩突出的县直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年度绩效文明考核加分。
6、评选表彰20个水稻集中育秧先进村,对每个村奖励5000元。
7、评选表彰30名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先进个人(县、乡20人,村级10人),村级每人奖励500元。
五、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4年1-2月,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全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二)2014年1-2月,县政府召开全县粮食生产暨水稻集中育秧工作推进动员会议,与各乡镇(场)签订水稻集中育秧责任状;开展水稻集中育秧宣传;制定并印发水稻集中育秧技术规程。
(三)2014年2月,继续开展宣传;对各乡镇农技人员、种粮大户、种粮能手等进行集中育秧技术培训;各乡镇(场)落实早稻种植面积到村到组到户,落实集中育秧地点和面积,确定好育秧主体,建立水稻集中育秧“一点两人”台帐。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投入资金足额到位,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将全县集中育秧所需种子、农膜、软盘、竹片、壮秧剂、催芽器等物资采购到位。
(四)2014年3月,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将集中育秧物资发放到村、组的集中育秧点。县、乡相关工作人员下乡驻村办点,与农民同吃同住,帮助、指导、服务农民,各乡镇场建立并向县水稻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到育秧主体的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初步台账,全力搞好集中育秧工作。
(五)2014年4月,驻乡、村干部进组入户指导农民集中育秧,抓好秧田管理,做好秧苗分发、大田栽插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建好并上报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正式台账,核定早稻集中育秧示范面积;适时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附近群众到集中育秧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
(六)2014年5月,抓好早稻栽插后的田间管理,总结早稻集中育秧工作,部署晚稻集中育秧工作。
(七)2014年6-7月,落实晚稻集中育秧工作,对晚稻集中育秧工作进行督查。
(八)2014年8-10月,总结晚稻育秧工作,汇总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督查考核情况,对2014年水稻集中育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
附:邵阳县2014年早稻集中育秧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件:
邵阳县2014年早稻集中育秧面积任务分解表
乡镇 |
面积(亩) |
长阳铺镇 |
31000 |
岩口铺镇 |
6000 |
九公桥镇 |
9800 |
七里山场 |
1200 |
塘渡口镇 |
7700 |
霞塘云乡 |
3800 |
黄 塘 乡 |
3100 |
五峰铺镇 |
38000 |
下花桥镇 |
8500 |
谷 洲 镇 |
9000 |
白 仓 镇 |
12700 |
塘田市镇 |
8000 |
黄亭市镇 |
4000 |
长 乐 乡 |
800 |
蔡 桥 乡 |
2000 |
金称市镇 |
3300 |
河 伯 乡 |
2000 |
罗 城 乡 |
2000 |
郦家坪镇 |
2500 |
诸甲亭乡 |
2500 |
黄 荆 乡 |
1600 |
小溪市乡 |
3200 |
金 江 乡 |
300 |
合计 |
16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