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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塘田市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塘田市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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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14〕89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塘田市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塘田市镇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月28

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塘田市镇试点工作方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先在个别乡镇试点,再在全县全面推广。现就塘田市镇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服务业务的发展为需要,建成城乡统一、多领域广泛应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我县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管理工作的统一,达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目标,并逐步实现“全国通用”。建成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就业与人才、惠农惠民资金、民政扶贫老龄移民资金发放以及金融支付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发行

  925日前完成塘田市镇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

  (二)数据摸底比对

  820日前完成塘田市镇11000余户惠农资金发放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对任务,与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对接,与县信用联社信息数据对接;完成塘田市镇10737户医保参保户身份信息核对任务,与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对接,与县信用联社信息数据对接;完成塘田市镇民政、扶贫、老龄、移民资金发放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对任务,与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对接,与县信用联社信息数据对接。

  (三)代缴协议签订

  825日前完成塘田市镇医保、城乡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协议的签订。

  (四)用卡环境建设

  831日前完成塘田市镇90%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安装助农POS机,塘田市镇信用社安装存取一体机。

  三、时间安排

  (一)基础信息核对(7月31日前完成)

  以省里已制作的塘田市镇社会保障卡人员信息为基础,以公安户籍信息数据为依据,县财政局将塘田市镇惠农资金发放人员信息数据,县医保局将塘田市镇医保参保缴费户主的信息数据,县民政局、扶贫办、老龄办、移民局将塘田市镇资金发放人员信息数据,提供给县信用联社信息科技部,县信用联社信息科技部进行人员信息数据匹配,将匹配成功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存档,将匹配不成功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反馈。

  (二)信息补充和修正(8月1--8月10

  县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老龄办、移民局、医保局、塘田市镇对县信用联社反馈匹配不成功人员信息数据,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进行信息补充和修正,需要上门核对的组织力量进行核对。对社会保障卡中有信息但由于身份证号码或户名同音字等原因不能匹配的,以社会保障卡信息为准进行补充或修改;对没有社会保障卡信息人员要逐人统计补录社保信息,对达不到申报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信息要统计核对汇总。

  (三)发卡、代缴协议签订(8月10--8月25

  第一阶段:社会保障卡逐级下发及发放流程

  1、县信用联社分乡镇,按行政村将已清理好的社会保障卡造册移交给各乡镇。各乡镇明确部门、人员,并填好 《社会保障卡单位领卡确认单》,与县联社办好社会保障卡移交手续。《社会保障卡单位领卡确认单》一式三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联社、乡镇各一份。

  2、县信用联社按行政村配套下发《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一式两份,由乡镇按配发的《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将社会保障卡按村移交给村委会。村委会确定两名村干部统一领取本村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双人清点领取,明确一人为主保管人(即发卡人)。

  3、行政村统一领回本村社会保障卡后,一个月之内由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领卡,并在《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签字并按手印,确保社会保障卡准确无误地发放。因本人行动不便或不在家,确需其亲属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及被代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所在的村委会出具《代领意见书》同意后,方可代为领取,领取时签名并按手印。《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县信用联社留原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各留一份复印件存档。

  第二阶段:未发放成功的社会保障卡上收后发放流程

  1、村(居)委会发卡期一个月满期后,对发放未成功的卡,各村委会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一并上交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清点后另行造册发放。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代为发放期为六个月。

  2、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代为发放期满后,将未发放成功的卡及《社会保障卡发放签收名册》一并移交给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清点后另造册专人保管,乡镇应尽快通知未领卡人员直接到县信用联社领取。

  第三阶段:代缴协议签订

  坚持居民自觉、自愿的原则,逐户上门做细做好工作,签订好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协议,对外出人员夫妻之间可以代签,但必须登记身份证号码,经在场镇村干部签字证明,其他亲属代签必须有本人书面授权,并经在场镇村干部证明。

  第四阶段:临时卡办理

  参保人在补(换)卡期间,如需用卡办理就医等社保业务,可到县人社部门申领临时卡。临时卡卡面不印刷个人信息资料,且仅有社保功能。领取新社保卡时,收回临时卡。

  第五阶段:新旧卡的过渡

  参保人(特别是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领取到新的社会保障卡后需妥善保管,新卡在正式启用前,还不能直接办理缴费或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业务,但已具备银行业务功能。按计划2014年831日后将分批上报至省中心进行数据切换后,方能使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等社保功能,新的社会保障卡具体启用日期另行通知。数据切换前,原卡将仍然用于逐月养老金的发放和领取,数据切换后,原来发放的待遇存折自动取消,养老金将逐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

  (四)助农POS机布放(81--8月30

  为建设好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如商店、医疗点或村干部家)合理布放助农POS机,方便持卡人小额取现,塘田市镇、县信用联社、塘田市镇信用社与各行政村(居委会)签订好协议,进行助农POS机布放。

  (五)总结经验和作法(9月20--931日)

  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合理建议,总结塘田市镇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中成功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

  负责社会保障卡发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试点文件、宣传资料起草、发文、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等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试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人社局

  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协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障卡制作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协议签订工作、组织好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负责辖内代办点的服务监督、新农保等社保业务的指导,疑难问题沟通处理等事项。

  (三)县财政局

  负责惠农资金发放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对不能匹配的发放对象个人信息,在公安派出所和镇村干部配合下进行信息补充修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四)县民政局

  负责民政资金发放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对不能匹配的发放对象个人信息,在公安派出所和镇村干部配合下进行信息补充修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五)县扶贫办

  负责扶贫资金发放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对不能匹配的发放对象个人信息,在公安派出所和镇村干部配合下进行信息补充修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六)县老龄办

  负责老龄资金发放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对不能匹配的发放对象个人信息,在公安派出所和镇村干部配合下进行信息补充修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七)县移民局

  负责移民资金发放对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对不能匹配的发放对象个人信息,在公安派出所和镇村干部配合下进行信息补充修正,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

  (八)县医保局

  负责做好参保户主、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核对工作,做好医保系统的升级工作,与社会保障卡信息、县信用联社系统对接,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协议签订工作。

  (九)县公安局

  负责协助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老龄办、移民局、医保局等单位进行的公安户籍数据与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工作。并负责提供全县常住户籍人员准确信息,消除空挂户、死亡等人口信息。

  (十)县信用联社

  负责对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老龄办、移民局、医保局等单位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核对和匹配,对不能匹配的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对有惠农资金发放的村民和医保参保户主、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障卡信息中没有的人员制作其他IC卡;负责用卡环境建设,在塘田市镇90%以上的行政村(居委会)安装助农POS机,在塘田市镇信用社安装存取一体机;负责做好县信用联社系统与社会保障卡信息,与医保系统对接;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卡功能及使用方法的宣传,做好网点、取款机、查询服务机、代办点定(自助机具)机具的升级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建设好社会保障卡的查询、缴费、领取等操作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十一)塘田市镇

  负责组织好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组织好镇属各部门做好塘田市镇社保、财政、民政、扶贫、老龄、移民、医保等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信息补充修正工作;组织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宣传工作;组织好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总结试点工作中成功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按照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组织督促行政村 (居委会)抓好社会保障卡信息的采集、核对、发放和应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做好发放不成功的社会保障卡及时上报上收工作;配合做好未发卡上收至乡镇后的阶段性发卡工作。

  (十二)行政村(居委会)

  负责签署本村辖内需代领卡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代领意见书》。对信息有误正在核对修改过程中暂未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塘田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红艳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长陈小飞,县人大副主任邓星强,副县长胡迪芬,县政协副主席吕平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扶贫办、经管局、移民局、老龄办、医保局、信用联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国荣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李世奇任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蒋京贵、陈学文、刘凤田任副主任,从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扶贫办、移民局、老龄办、医保局、信用联社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工作。塘田市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并在劳动保障服务站内增配1-2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开展宣传发动。要召开全体镇村干部、派出所、财政、民政、就业社会保障、医保职能站(所)人员、信用社全体信贷人员会议,全面推行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在思想上达到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步调一致,措施上做到责任到人,要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各村十字路口、群众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县信用联社要印制社会保障卡宣传资料,做到一户一册、家喻户晓,全面深入地对实行社会保障卡的意义、卡的性能、卡的使用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部门配合。参加试点工作的各单位抽调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精力集中,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需要上级支持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争取上级的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而不办,影响工作进度,特别是在信息核对、信息匹配方面,要严格做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严禁信息外泄。

  (四)严肃工作纪律。县直相关部门、县信用联社、塘田市镇要把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项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压到一切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纳入干部年终公务员考评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责任务导致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从严问责。对在社会保障卡发行试点工作当中违法违纪律的单位、个人,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4年邵阳县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单

年月

发卡小组

拟发卡村组

拟发卡日期

应发卡张数

实发卡张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发卡地点

随组车辆

未发收回移交确认单

  我行政村收回移交未发完卡共张,名单详见《社会保障发卡签收表》,账物相符,情况属实。

移交人:

  接交人:

  201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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