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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开展HIV监测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开展HIV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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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088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开展HIV监测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艾滋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社会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的传染病。我国目前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70万人,其中发病约10万人。我县自2001年报告首例艾滋病例以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逐年增加,疫情具有传播快、分布广、传播途径复杂等特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2006124日召开的“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加强艾滋病防治、开展HIV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艾滋病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我县艾滋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和县直相关单位尤其是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两专两有”,即:有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尤其是加强针对高危人群的宣传。卫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县电视台要定期播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专题节目。全县所有中学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在县城和主要集镇,要在显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图画和宣传标语。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做到宣传标语入村,宣传资料到户。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治艾滋病知识水平。

三、加强监测,及时掌握疫情

卫生部门要创建有效、科学的监测系统,尤其是加强对高危人群危险行为的监测,及时收集和掌握有关资料,尽早发现HIV感染者。从今年起,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对孕产妇、结核病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司机、吸毒人员、服刑人员及所有供受血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HIV监测。

四、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形成防治艾滋病的强大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人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良好氛围,打好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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