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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发〔2009〕7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
2008年4月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及驻县省、市属企事业单位:
我县2005年度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08年4月份转业士官符合安置条件的127人,其中已招聘10名到教育系统工作,尚有117名需要安置。根据《退伍军人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以及《邵阳县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规定》(邵政发〔2005〕17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05年度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08年4月份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执行政策、遵循惯例、全面安置”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做好安置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优兵优安”的原则。确保转业志愿兵、伤残军人及荣立二等功退伍军人从先从优安置。
3、坚持“编制管数、民政管人”的原则。安置工作先由编制部门根据安置人数及单位现状将安置名额分配到各相关接收单位,安置部门根据编制部门拟定的单位接收人数将安置对象具体调配到各接收单位。
二、安置去向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安置对象原则上要安置到乡镇站所。
2、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一级机构严禁进人,其它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进人。
3、所有安置对象只能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二级机构和差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4、财政、教育、计生等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系统严格控制进人。
三、安置纪律
1、按照“一次性抛档、一次性到位”的指令性办法,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安排好,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任务,严禁向退役士兵安置部门退档。
2、各接收单位在安置退役士兵时,必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不得进行文化考试和体格检查,不得实行试用期。
3、这次安置的对象按往年惯例推迟了半年,其工资从2009年1月开始计发。各接收单位所接收的退役士兵要保证当月报到,当月上班,非本人原因不得使其下岗。
4、严禁向安置对象乱收费,乱摊派。
5、所有安置对象要坚决服从分配,自安置文件下达之日起,所有安置的退役士兵无正常理由,3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6个月内未到岗的一律取消安置资格。
6、自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经本人书面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在12月底发给其一次性补助费,不再另行安排工作。
四、切实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
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性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2005年度冬季退伍军人和2008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安置表
邵阳县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附:
2005年度冬季退伍军人和2008年度转业士官安置任务表
接收单位名称 |
安置名额 |
备 注 |
县救助管理局 |
1 |
|
县统征办征收点 |
4 |
|
乡镇计生办 |
5 |
|
乡镇国土所 |
3 |
|
乡镇动物防疫站 |
3 |
|
环保监测站 |
2 |
|
劳动监察大队 |
1 |
|
路灯绿化管理站 |
1 |
|
水土保持局 |
1 |
|
文化稽查大队 |
1 |
|
农民素质办 |
1 |
|
煤炭局安培中心 |
1 |
|
煤炭工业管理站 |
2 |
|
价格论证中心 |
1 |
|
人民医院 |
4 |
|
中医院 |
1 |
|
第二人民医院 |
1 |
|
乡镇卫生院 |
21 |
|
乡镇林业站 |
6 |
|
乡镇农业站 |
6 |
|
2005年度冬季退伍军人和2008年度转业士官安置任务表
接收单位名称 |
安置名额 |
备 注 |
乡镇农机站 |
4 |
|
乡镇水利站 |
6 |
|
乡镇经管站 |
5 |
|
乡镇劳服站 |
3 |
|
环卫局 |
6 |
|
乡村公路管理所 |
6 |
|
广播局下属差拨单位 |
4 |
|
乡镇文化站 |
3 |
|
乡镇城建办 |
3 |
|
自来水公司 |
4 |
|
乡镇房管所 |
4 |
|
殡仪管理所 |
3 |
|
教育系统 |
10 |
|
合计 |
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