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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09〕68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组建,主要领导由公安消防大队主官担任,具体负责全县应急救援工作。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矿山、医疗、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职责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主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县应急救援大队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和生活保障。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