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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08〕70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邵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财政局、国家金库邵阳县支库《邵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县财政局 国家金库邵阳县支库
邵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县财政局 国家金库邵阳县支库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规范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执行的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字〔2001〕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23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33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帐户分散进行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导致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二是财政收入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改革现行国库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确保财政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增加财政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将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按照改革的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先试点,后推广;先入轨,后规范。
(二)“三不变”原则。坚持预算单位的资金性质不变,资金使用权限和财务管理权限不变,财务机构不变。
(三)方便用款原则。转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供优质服务,更加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四)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内运作。
三、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及预算单位的其他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缴拨程序。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部门按资金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清算。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含提现)和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清算。
4、经省级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财政专户(下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清算。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支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实行分类。
2、收缴方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⑴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分别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专户,县直各单位按收入性质、种类分别直接入库。
⑵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于收缴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专户。
上述应缴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应缴财政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单位收到的往来款项比照收入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①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②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③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④转移性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⑴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帐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
⑵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帐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和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⑴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行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帐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帐户。
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帐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国库支票”支付。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根据预算单位的要求签发支票,并将签发给收款人的支票交给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转给收款人。收款人持支票到其开户银行入帐,收款人所在开户银行再与代理银行进行清算。每日营业终了前由国库单一帐户与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支付对象为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帐户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帐户。
⑵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转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
上述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流程,以现代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前,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现行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轧帐前,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预算外资金的支付,将逐步比照上述程序实施。
四、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的帐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套的管理制度。制定《邵阳县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邵阳县县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邵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帐制度和报表体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清理整顿单位银行帐户。对预算单位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帐户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改革要求的银行帐户,保证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正常运行。
(四)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一是建立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二是建立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三是建立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和平衡状态;四是建立国库收支总分类帐系统,做到所有收支帐目在一个系统中得到反映;五是建立债务管理系统,全面反映国债偿还及其余额情况。
(五)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成立邵阳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业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及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帐户和授权支付零余额帐户的业务;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审核拨付。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和县工行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改革的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县财政局。各单位特别是试点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分管,安排专人,配合搞好改革工作。
六、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