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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县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邵阳县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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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0944

 

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开展保增长保红线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邵阳县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O九年七月三十日

 

 

 

邵阳县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双保”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根据《邵阳市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工作部署,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强化执法监察,完善政策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切实保障发展用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1、积极服务中心,保障发展用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加强用地报批服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在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持续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低数的基础上,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要,保证土地投放符合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

2、加大保护力度,严守耕地红线。进一步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根据省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完善耕地保护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负总责的规定,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奖优罚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制度,确保耕地动态平衡。结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科学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在满足促进经济增长用地需求的同时,确保守住耕地红线。

3、整章建制,完善政策措施。正确把握当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紧紧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规划修编,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从中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注意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级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合理流转,耕地异地占补平衡,整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节约集约用地等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的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并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进一步推进这些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4、健全执法监察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公平公正的理念和提升执法监察效能的理念,以打造“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为突破口,以加强动态巡查,建立落实土地监管责任制和实施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措施,积极推进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

二、方法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至630日)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搞好组织动员,部署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虚、保增长”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机构,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利用各种形式,扩大宣传,为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630日至9月底)

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用地报批服务。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严格执行省、市的用地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指标,认真制定年度供、用地计划。实施差别化用地计划管理,加强用地总量和结构调控,加快用地预审,扩大先行用地范围,提高报、审批的效率。

2、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新调整和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抓紧落实年度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勘察、论证和报批立项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并建立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资金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思路,启动村级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3、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规划管控,在用地报批中,对建设项目是否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用地标准严格把关,坚决防止超标准用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大力推广节地型城镇建设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4、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措施,规范征地行为,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坚决杜绝乱定征地补偿标准,同地不同价以及克扣、拖欠补偿费的现象发生。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资金和社会保障费用征管工作,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费用征收标准,并依法足额征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机制和制度,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证。

5、深化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许可制度,在税费征收、地价评估、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文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转,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土地的有效利用。

6、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进一步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工作,尽可能地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四部委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切实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设网络监管平台,建立落实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完善批、报、供、管、用、补、查全程监控机制;切实摸清全县上半年土地供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从中发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土地违法违规的新动向,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以及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特别是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或破坏基本农田,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和防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蔓延。加强国土资源、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共同办案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国土资源的办案效率。

(三)评估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

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对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分析2009年扩大内需全县用地供地情况,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议和请求,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并做出具体供地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土地报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土地综合整治、地质测绘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办法措施,形成制度性成果。

各乡镇场要在全面、准确了解当地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具体用地情况的基础上,准确评估总结本地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同时,结合总结评估,着力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国土资源部和省、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保增长保红线”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领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执行土地调控政策,确保这项行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这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罗翔国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秦永存、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华卿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它作为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一环来抓。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分别组织召开各种不同类型的动员会议,深入进行思想动员。要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在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中,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宣传当前国家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要突出加强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意义、目的和重点任务的宣传。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各地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另一方面,警醒威慑、公开曝光一些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地方和重大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教育群众,警醒违法违规者。

(三)做到统筹兼顾。各乡镇场要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统筹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测绘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报批供应和使用等情况,抓好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保障重点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着力改革创新。要通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进一步树立新型的土地资源观和管理观,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正确处理好保增长保红线的关系,处理好保障服务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深刻把握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统筹和保护的能力。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推出的改革举措进行跟踪评估,对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及时总结上升为政策制度加以普遍推广。要不断总结和完善“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改革创新的成果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加强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控,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供地等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有效开展。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保增长保红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及时对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政策执行不到位,行动措施不到位的将责令进行整改。整个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组织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各乡镇场要按照统一的安排,认真做好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工作、同时配合做好全县的评估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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