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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发〔2009〕11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麻疹列为西太平洋地区拟消除的传染病,我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2012年消除麻疹。为落实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9]3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县范围内所有8个月至14岁(即1994年4月1日至200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无论是否患过麻疹,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要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李军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郭振业副主任、卫生局局长肖治国任副组长,肖桂华、唐荣贵、艾祥生、朱纯、黎新华为成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指导、协调、接种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任务。
(一)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强化免疫技术方案,装备、分发接种疫苗和器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监测、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强化免疫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在校(园)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药监部门负责麻疹疫苗质量和流环节的监督管理;
(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县内主要媒体开展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和接种现场的治安维护。
(七)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科学制订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要组织各村做好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影响大,覆盖面广,目标儿童数量众多,时间短,摸底、接种等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对广大儿童健康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的防治知识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儿童以及非在校儿童监护人的宣传工作。
(三)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各地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居委会(社区)、村委会做好非在校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报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工作于2009年3月22日前完成。
(四)确保接种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运和接种,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各地要根据县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技术方案,对参加麻疹强化免疫疫苗接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报县卫生局备案,确保依法接种,规范接种。要制订麻疹免疫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大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或已发生的接种异常反应,由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积极处理,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五)落实工作经费,严格实行免费接种。本次强化免疫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国家免费提供,接种补助费按每针次2元计算,由中央财政补助。县财政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经费予以保障。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加强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派注督查指导组,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或者经省、市、县验收未达标,年内出现目标儿童发生麻疹疫情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由相关单位承担全部补种费用)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