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县政府 > 政策法规及解读
关于催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通告
文件名称: 关于催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及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SYDR-2016-00012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催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612


   
大大山廉租住房小区自2011年入住以来,所有住户第一年度租金均全面交清,但后续年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欠租现象,对小区管理及日常维护造成了较大困难和不良影响。在上级审计部门多次限令整改的情况下,为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清收工作,加强小区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111号)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

大木山廉租房小区所有欠缴租金的承租户。

二、计租日期

此次清缴保障性住房租金计租日期截至2017315

三、催收期限

201691- 9月30所有清收对象在此期限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邵阳县房产局廉租房管理所补缴所欠租金(享有租金减免政策的,应提供相关依据)

四、清收措施

1、对在规定催收期限内交清租金的,免费办理管道天然气落户手续。

2、对超过催收期限仍未缴纳租金的,根据双方签订的《邵阳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加收滞纳金。

3、对拒不缴纳租金的,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