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SYDR-2016-00012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催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6〕12号
大大山廉租住房小区自2011年入住以来,所有住户第一年度租金均全面交清,但后续年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欠租现象,对小区管理及日常维护造成了较大困难和不良影响。在上级审计部门多次限令整改的情况下,为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清收工作,加强小区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111号)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
大木山廉租房小区所有欠缴租金的承租户。
二、计租日期
此次清缴保障性住房租金计租日期截至
三、催收期限
四、清收措施
1、对在规定催收期限内交清租金的,免费办理管道天然气落户手续。
2、对超过催收期限仍未缴纳租金的,根据双方签订的《邵阳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加收滞纳金。
3、对拒不缴纳租金的,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