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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湖南双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常乐石膏矿矿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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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R-2017-00023

邵政发〔2017〕18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保留湖南双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常乐

石膏矿矿权的决定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石膏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邵阳县国土资源局、邵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委托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四七队和湖南金泰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邵阳县常乐石膏矿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对安全现状进行了评价,调查评价结果认定:该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矿权人未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矿柱与采空区的面积比例为1:1,采空区内无充水现象,采空格区稳定,矿山开拓及提升运输满足生产条件,矿山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山运输系统符合设计规范,矿山开采符合设计要求,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齐全,具有避灾救灾能力,矿产安全管理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邵阳县常乐石膏矿开发利用调查和安全现状评价的认定结果,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邵阳县常乐石膏矿矿权。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7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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