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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R-2019-00028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邵阳县振羽体育生态公园春华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9﹞21号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市政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邵阳县振羽体育生态公园春华路项目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规定,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邵阳县振羽体育生态公园春华路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征收范围以项目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三、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
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
五、调查登记和测绘评估
征收工作人员将于近期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等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测绘评估,项目征收范围内相关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证件。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