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1〕107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邵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0]13号)和《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文[2010]75号),设立邵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经信局),为邵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工业经济局的职责、原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信局,适当调整相关职责。
(三)增加承担稀土行业管理有关职责。
(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作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管理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含大型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全县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
(十)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一)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十二)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县属国有工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轻纺行管办,负责对全县乡镇工业企业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有关信息产业发展及黄金、医药、食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黄金、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信息、信访、接待、政务公开、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工业文化建设和打造;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房产、车辆、基建、维修管理及办公设施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
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县属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考察,提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方案,承办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作;协助做好驻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属国营企业领导班子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下属部门及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的学习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调节股(邵阳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关工业、信息化领域和无线电管理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拟定工业及信息相关产业布局,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企业家协会、企业管理协会等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负责工业、电力及信息化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承担全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产业政策的修改、审核工作;依法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负责拟订改制前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计和审核改制前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及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加速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小巨人”工程工作,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及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承担工业经济的宣传和新闻工作。
研究提出近期工交系统经济运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全县煤、油、气的监测和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有关问题。
(四)投资规划与科技股
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报国家、省审批和核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地方管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和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项目确认;指导工交系统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审核上市工业企业的投资方向;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承担装备工业行业宏观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拟定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工业招商引资洽谈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工业领域企业合资、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协调企业参与产品展销、展示会和博览会。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科技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组织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申报;负责提出国家工信部和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的申报意见。
(五)能源运行与综合利用股(电力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考核全县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的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拟定黄金工业的行业规划,组织实施黄金生产建设计划,指导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对非法采矿的治理整顿及保护性的开采特定矿种的开采审批;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管理工作;承担稀土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
负责协调全县电力供用,综合分析电力运行情况,组织制订全县电力工业(含电源、水电、风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政策;承担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供电营业划分与管理,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县年度发供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节能,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负责新能源的行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电工培训,办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负责供(变)电设备承装(修、试)企业资格审核及许可证申报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网建设规划,负责各类电站立项及入网审批工作。
(六)消费品工业股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消费品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县医药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医药储备资金及储备药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县下达的卷烟、食盐产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盐业和县级储备盐行政管理;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七)中小企业发展服务股
承担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八)信息化推进股(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省、市高新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软件企业认证;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管理省、市、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及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指导城镇及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县场管理;指导县乡信息化工作。
指导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交通股
调度分析全县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重大问题;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和厂矿铁路专用线共用及专用线维修养护的监督管理;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财政性物流补助资金审定;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有关部门搞好“春运”及查处公路、水上各级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三乱”行为;承担全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维护企业稳定股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承担企业稳定情况排查和参与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困难企业的解困和困难职工帮扶;接待处理企业职工来信来访;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国企改革督办任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邵阳县经信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股级职数10名。
保留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在工业经济局内设的电力、信息产业股加挂的“电力执法队”调整为“邵阳县电力综合执法队”,为县经信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其中正股级职数1名。
主要职责:监督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培育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调处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进网作业事故查处。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撤销原工业经济局下属的事业机构“三电办”。
(二)县经信局与有关部门职责划分: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测宏观经济的运行;县经信局负责具体日常经济调节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等职责。
2、工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经信局负责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技术产业系列发展规划及其它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3、按规定权限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信委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县经信局负责申报。由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资金(含需省配套)的产业化、信息化、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4、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县经信局负责。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型工业化有关的生产力布局与规划、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县经信局承担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县经信局负责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县政府办负责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规定权限,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审报和安排,由国家工信部和省经信委安排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县经信局审核、申报和安排。
7、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经信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县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的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附则
本规定由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工业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