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2〕45 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2年4月至9月底,全国统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打非治违”行动重点行业和领域
1、煤矿。①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②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③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④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效果未达标的;⑤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⑥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⑦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⑧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2、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运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
4、校园车。不具备校园车资格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无证或不符合校园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从事园车驾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幼儿园租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校园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的。
5、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6、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7、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8、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作用氯酸钾的;违规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9、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10、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时间和步骤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将行动开展时间延长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7月)。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在已完成的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严格依法行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