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4〕8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2014年度义务教育合格
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邵阳县2014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邵阳县2014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8]6号)、《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项目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41号)要求,特制定我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邵阳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科学规划、逐年实施、从易到难、整体推进”的总体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创建工程,确保全年改造完成蔡桥乡中学、金江乡中学、郦家坪镇杉木桥中学、金称市镇中心完小、金称市镇社田完小、谷洲镇良山学校、罗城乡明德小学、五峰铺镇合作小学8所实事项目学校,九公桥镇中学、塘渡口镇第二完小、黄塘乡中心完小、霞塘云乡中心完小、黄荆乡中心完小、诸甲亭乡中心完小、长阳铺镇梽木山完小、河伯乡石塘小学8所备案项目学校,河伯乡中心幼儿园、黄荆乡中心幼儿园、黄塘乡中心幼儿园、谷洲镇中心幼儿园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实事项目学校,使其成为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整洁、质量优良的合格学校。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玉华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曾梅林县委副书记
杨卫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胡华卿市国土局副调研员、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肖卫东县发改局局长
蒋兴东县教育局局长
唐军良县财政局局长
龚拥军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兴东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合格学校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合格学校建设的具体指导,督查落实,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
三、资金来源
据初步摸底,所规划的8所实事项目学校、8所备案项目学校、4所幼儿园实事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累计需要投入资金5233万元。为确保建设经费的落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投入:一是抓住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校安工程、学生食堂改造工程、初中工程、学前教育闲置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已立项投入3142万元;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已安排全年投入合格学校资金1000万元;三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按比例落实资金756万元,用于购买仪器、图书、体育艺术器材等设施设备及教师培训和教改教研;四是利用民间捐助资金,已募捐资金335万元。
四、部门职责
1、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商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2、教育局:负责制定2014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和项目学校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牵头制定督查方案,组织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并通报各学校建设进展情况。
3、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落实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资金。
4、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5、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中项目建设用地的计划编制和划拨、审批工作。
县教育局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组,蒋兴东同志任组长,周雄健、李奇生、蒋事新、刘祥、蒋小红、陈银宝、肖时苏、钱东平、陈建成、蒋仲春同志任副组长,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
五、项目建设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规划方案阶段(2014年1月)
1、调查摸底。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会同办公室、计财股、电教站摸清全县完全小学以上各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的现有数量和需求状况, 确定2014年要创建的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上报局党委研究。要建立调查摸底工作台帐,坚持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虚报数字。
2、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县教育局要在调查摸底、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月-11月上旬)
1、房屋土建。各创建单位要确保4月前完成建设项目的上报立项、规划设计,力争全面动工,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12月全面竣工。
2、设备采购添置。6月份拟定设备采购计划,7月份办好控购手续,并落实供货厂家,8月调试安装,9月投入使用。
3、教育教学管理制度。4月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5月检查制度落实情况,10月做好典型事迹的整理及推介,11月开展落实情况的县域内交流。
4、师资配备及校本研修。3月,上报学校师资结构情况,并按照国家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师资队伍。9月,开展校本研修、新课程培训等工作。
(三)自查完善阶段(11月上旬)
各校对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标准和确定的建设项目,逐一自查,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全面验收阶段(12月)
经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的学校向局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教育局派人组织验收,并迎接省市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建设经费。要把合格学校建设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合格学校建设的投入,根据《办学标准》实施合格学校建设规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要认真作好资金计划并加强监管,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二)严格考核奖励。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合格学校项目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指导,加强对项目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同时,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考核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年中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分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凡考核结果达标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安排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后续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经费时将给予适当倾斜;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将给予处罚,并将缓拨、停拨或扣减后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