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4〕16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要求,结合《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有效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根据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精神,结合《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全县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23个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二、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主要看是否召开乡镇场班子会议和专题动员会议、成立工作班子、出台相关文件、安排工作经费等。
2.宣传发动情况。主要看政策精神是否宣传到位,宣传小册子是否发放到位,是否有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宣传方式,操作程序是否讲解到位,群众知晓度高不高。
3.指标分解情况。主要看各乡镇场是否按要求将村分三类区分档次将扶贫对象指标安排到村,是否体现贫困程度。
4.识别评议情况。主要看具体操作是否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有没有违背政策精神的现象。
5.审核把关情况。主要看乡村两级是否按程序和要求对识别评议出来的对象户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有赴上级上访的现象发生。
6.信息录入情况。主要看入户调查采集的信息是否全面客观,电脑录入的信息是否规范准确。
7.对象准确情况。主要看各乡镇场最后确定录入的扶贫对象是否准确,有没有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户。
8.资料信息报送情况。主要看各乡镇场是否按要求及时审核数据、上报有关资料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工作信息、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和其它有关表格等。
9.档案资料情况。主要看乡、村和户的纸质资料档案是否齐全规范,乡级的电子档案是否符合要求。
10.其它相关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度、资料报送及时、数据审核等。
有关考核内容的具体指标及评判依据详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检查、专项督查和验收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四个步骤:
(一)情况收集。县扶贫办结合平时检查督查和各乡镇场上报材料,及时收集和统计各乡镇场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各种数据、资料、进度等相关情况,记录各乡镇场对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开展督查。3月至9月,县督查室和县扶贫办根据工作情况分组开展督查,并通报情况。
(三)验收抽查。2014年9月开始,县扶贫办对各乡镇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有关情况予以核实。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工作台帐、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走访对象户和非对象户等方式。
(四)总结表彰。2014年底,县里根据平时工作情况、督查抽查情况及有关资料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打分,对乡镇场进行考核排队,确定考核结果。对得分在95分以上的乡镇场进行奖励,对得分在7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没有坚持按程序办事,出现重大违规行为,造成群众上访和激发基层矛盾的乡镇,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对积极配合参与的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表:邵阳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考核内容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