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4〕35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邵阳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邵阳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的精神,加强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和会议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 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三类:
(一) 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全会为一类会议。
(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纪委召开并要求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全县工作会议;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劳模表彰会、先代会(全县专项工作先进表彰大会)为二类会议。
(三)除一、二类以外的其他会议为三类会议。
第四条 严格控制会议天数
一类会议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时间;二类会议的会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天;三类会议的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第五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会议室和车辆,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等地召开会议,也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酒店召开会议。
第六条 会议费由组织召开会议单位承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第七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下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会议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进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第八条 会议费预算
会议承办单位应会前编制会议费预算单(格式附后)。
一类会议开支实行预算控制,按实核报(不超过省一类会议标准)。会前承办单位向县财政局提交会议支出细化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领导审批,在确定的预算范围内控制开支。会后承办单位5个工作日内结算,按实核销支出。
二、三类会议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二类会议的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20元(含房租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工作人员按不超过代表人数的10%核定。天数按批准的会议天数加半天报到时间计算。三类会议的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含伙食费及其他费用);工作人员按不超过代表人数的5%核定;天数按批准的会议天数加半天报到时间计算。
第九条会议费支出渠道
(一) 一类会议由会议承办单位在会前向县财政局申请预拨部分会议费,会后按县财政局核报结算会议费。
(二) 二类和三类会议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单位的公用经费或相关的专项经费中解决,特殊情况经县领导批准后,将会议费预算单交县财政局审核。
第十条 会议费审核
1、会前,会议承办单位向县财政局提交县领导批准召开的会议报告和会议支出细化预算单,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确定会议费支出预算控制数。
2、会中,会议承办单位在确定的预算内控制支出。
3、会后,会议承办单位应及时结算,并将会议费支出票据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在预算控制数内据实下达会议经费。
第十一条会议费报销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会议费结算和报销。结算时,应取得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白条和非正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报销时,应填制会议费结算汇总单(格式附后),连同会议批件、会议费预算单、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各单位财务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一)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二)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三)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四)会议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五)会议用餐应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会议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六)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七)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八)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无关的参观活动。
(九)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十)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十一)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公布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
会议费预算单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对象:
参加会议代表人数:
其中:异地代表: 人
所在地代表: 人
工作人员数: 人
会议经费预算: 元
其中:房租费 元
伙食补助费 元
交通费 元
文件印刷费 元
其他支出 元
(1) 元
(2) 元
(3) 元
办会单位负责人: 财政局:
经手人:
附件2:
会议费结算汇总单
会议名称:开会时间:
代表人数: 人
其中:异地代表: 人
所在地代表: 人
工作人员数: 人
会期(含报到)天数: 天。
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会议费开支控制数: 元。
实际开支: 元
其中:房租费 元
伙食补助费 元
交通费 元
文件印刷费 元
其他支出 元
(1) 元
(2) 元
(3) 元
办会单位负责人: 财政局:
经手人: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