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2009年选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时间:2014-08-26 来源: 【字体:

邵阳县2009年选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09年公开选聘10名医学类大学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选拨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专业过硬的全日制医学类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我县卫生队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相应学历;

3、属规定院校的优秀医学类应届毕业生;

4、各科不得补考,其中主科成绩不能低于75分(主科科目见附表二)。

5、首次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五年的聘用合同;

6、户口不限。

三、选聘人数、学历要求及职位:选聘人数10人,其中医学专业(含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医疗专业、中西结合医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8名;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一)。

    四、选聘学校

此次选聘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华大学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师大医学院、湘南学院和外省同层次医学类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中选聘。

五、选聘时间

选聘工作办公室人员于200932027日分别到南华大学和湖南师大医学院进行现场选聘。

其他院校的毕业生请于420日前与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面试考核。

六、选聘办法

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选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及面试工作。

(一)考核:查询应聘毕业生在校档案及有关信息

1、选聘对象符合选聘基本条件。

2、硕士研究生、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先。

3、中共党员或校级年度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面试: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核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三)其他非现场选聘学校的毕业生,在420日前将就业推荐表等资料交给选聘工作办公室,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发函至毕业生学校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422在卫生局进行考核面试。

(四)聘用办法:

1、与拟聘用的毕业生当场签订期限为五年的聘用合同。

2、因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无法聘用者,按考核情况依次补充缺额人员。

3、经体检及试用(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进编等手续,享受用人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县卫生局:龙忠雄:15173912198     吴如华:13786983266

县人事局:唐清洲:13036744048     谢晨辉:13807396563

县编办:  唐玉平:13507398158     李劲松:13873912799

 

       邵阳县人事局

邵阳县卫生局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一:

 

2009年邵阳县选聘10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表

 

     专业

  人数

单位

临床医学

中医或中西结合专业

检验专业

影像专业

 

合计

人民医院

3

 

 

1

   4

中医院

2

1

 

 

   3

疾控中心

1

 

1

 

   2

妇幼保健院

1

 

 

 

   1

合计

7

1

1

1

   10

 

 

 

附表二:

专业与主要科目对照表

 

专业

     

 


临床医学

 

解剖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

 

卫生检验

 

 

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细菌学检验,免疫学检验、食品检验、水质检验、卫生统计学、流动行病和传染病学

 

临床检验

 

 

临床检验基础、血液病学及检验、生物化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微生物学及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

 

影像

 

 

人体解剖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

 

中西结合

 

 

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临床学、中药方剂学

 

中医

 

 

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

  

邵阳县2009年聘用医学类毕业生选聘办法

现场选聘

1、与毕业生见面,向毕业生介绍我县聘用政策、条件、待遇及选聘单位的基本情况等。了解其就业意向,考察其综合素质。
2
、查阅毕业生个人档案及有关信息,了解毕业生的学业成绩、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
3
、考核工作办公室讨论商定聘用人员名单,择优聘用。
4
、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
5
、经体检(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及试用(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进编等手续。

非现场选聘

1、毕业生与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后,由卫生局函至毕业生所在院校,了解毕业生学业成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2
、符合选聘条件者由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面试考核。
3
、考核工作办公室讨论商定聘用人员名单,择优聘用。
4
、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
5
、经体检(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及试用(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进编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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