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县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8-26 来源: 【字体:

 

 

 

 

 

 

邵政办发〔200949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邵阳县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O九年八月二十日

 

 

邵阳县开展集中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

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十分重视,措施硬,效果好,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锰(锑)矿行为,但乱采滥挖煤矸石、无证开办采石场等情况较为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加强整治打击刻不容缓。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党政联席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整治打击力度,加强对我县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含非煤矿山),坚决实施“三个一律”(对参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设备一律扣留,对组织或参与非法开采的业主及有关人员一律从重处罚,非法所得一律没收)的整治打击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强硬措施,形成整治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露头就打,确保整治打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整治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有效落实,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刘文贤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曾志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翔国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督查室、县广电局、县统征办、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秦永存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局局长胡华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国土局。

2、成立非常设的专门工作班子。县政府决定从国土、林业、水利、环保、公安局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开展整治打击工作。抽调人员具体明确如下:县国土局监察执法大队吕建军、唐淑立,县林业公安分局刘方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马骏,县水利局蒋志伟,县环保局刘春江。县政府办副主任秦永存主管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的日常工作,县督查室负责督办监管。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810-825日)。主要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打击阶段(826-928日)。主要是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打击工作。

第三阶段为督办验收阶段(1012-1020日)。主要是根据整治打击情况,由县督查室、县打击办逐乡镇逐区域(矿山)开展检查验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力、工作不落实、非法开采屡禁不止,问题突出的乡镇严格按省人民政府[2008]232令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调研。在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组织力量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研,由乡镇场据实上报县打击办,县打击办再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2、加强宣传。由县打击办根据摸底情况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工作,一是召开全县整治打击动员大会,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对分布广、矿山多、问题突出的有关乡镇,由县打击办、县督查室督办,召开动员会议,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出动宣传车,播放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告》。三是印发、张贴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资料。四是由县电视台播放正负典型实例,对整治打击不力的乡镇场予以曝光。五是由县督查室分阶段印发督查通报,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3、加强打击。县打击办对全县非法开采情况实行严格监管,坚持日夜巡查,做到露头就打。对已关闭的矿山督促乡镇切断水源电源,彻底关闭到位。对仍在顶风作案非法开采的矿山,要扣留运输车辆,彻底拆除或捣毁设备,没收矿产品,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非法开采、损坏程度严重、群众反响强烈,并仍在进行开采的矿山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除坚决扣留运输车辆,彻底拆除或捣毁矿山设备外,并对矿山业主进行依法打击。

4、加强责任追究。整治打击工作总的原则是县乡联动,乡镇为主;政府牵头,部门协同;集中整治,常抓不懈。对工作不实、整治不力、关闭不到位的有关乡镇场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股开采,或为非法开矿者说情。违者,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

五、工作要求

1、严肃上班纪律。从有关单位抽调到县打击办的专职工作人员,必须集中办公,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坚持节假日、晚上加班巡查,并保证24小时手机信息畅通。

2、严格文明执法。有关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处理具体问题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严肃工作程序,维护执法尊严,提高工作效率,严厉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造成不良后果。

3、加强财务管理。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责。罚没票据、罚没收入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经费支出实行专人负责,县打击办人员的补助按县政府文件规定执行,特殊时间(节假日、夜班)开展的工作补贴提请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落实。

4、实行特殊奖罚制度。对整治打击取得明显成效,今后没有存在发现非法开采的乡镇,县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对整治不力,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存在死灰复燃的,每发现一处对乡镇罚款5万元。对在特殊时间开展工作,又做出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实行特殊工作补贴,对提供、举报信息且属实有效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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