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08〕34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邵阳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邵阳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乡(镇)村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保护国土资源的责任意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国土资发〔2008〕20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坚守耕地红线,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乡(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保护资源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大局观念,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邵阳做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对象为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主要负责人。
四、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和任务,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培训: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尤其是坚守我县耕地面积稳定在92.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9.6 万亩这两条红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
(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引导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好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认清其危害,不断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动员广大基层干部自觉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由组织、宣传、国土、教育、司法、广电等部门共同负责。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如下:
1、组织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牵头“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培训班次的安排和培训对象的选调工作;按要求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县“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发有关教学软件,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2、宣传部门的主要任务:做好“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县新闻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报道活动情况,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保护国土资源的宣传声势。
3、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任务: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教育培训的日常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配合培训机构制定专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及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组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并对师资进行培训;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教育部门的主要任务: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纳入2008年地方教育工作培训计划;向国土资源部门推荐师资人员;在教育报刊、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网站等媒体配合搞好宣传工作。
5、司法部门的主要任务: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全民法律宣传教育重要日程,抓好检查落实;动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法制保障;组织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6、广电部门的主要任务:按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策划宣传报道方案,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发挥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从多种角度对活动进行宣传。
(二)培训形式
1、党校培训。从今年开始,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培训任务纳入县“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训规划,在县委党校开办的各类主体班中增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课程。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讲述“十七大”精神以及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法律责任、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解决方法等。
2、集中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依托,采取集中授课和研讨交流的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以《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省、市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基本内容。参加对象为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为3天,分5-6期分批进行,参加培训的人数要达100%。对应参加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补训。
3、重点培训。针对国土资源管理较薄弱及耕地保护任务相对重的乡(镇)、村级干部,采取专题讲座、交流探讨、现场答疑等形式对进行重点培训。
4、宣讲培训。省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到我市授课时,根据“宣讲团”的部署,组织好人员听课、讨论,并邀请市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到县授课。
5、以会代训。结合召开国土资源工作相关会议,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6、自学教育。将与基层干部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及政策规定编写成易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并重点将基层常见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以案例的形式汇集成册,发放给基层干部。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2008年5月至6月)。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广电局共同召开“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面部署和启动全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确定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并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
组建县级“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宣讲团由国土资源局业务骨干、有关教师等组成。县级宣讲团承担本县的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购买《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编辑整理省、市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
2、教育培训阶段(2008年7月至9月)。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工作,采取专题讲座、举办专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送服务上门等形式陆续启动。在集中培训的首日召开动员大会,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参加。
计划全年在县委党校各类主体班中组织四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讲座,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县委党校安排,再另行通知。
3、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
全县的教育培训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11月15日前向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县成立以副县长罗翔国为组长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副职领导担任联络员。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置“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严密组织,科学合理安排集中培训时间,从严治学,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授课内容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侧重于应知应会,切忌过于专业、抽象空洞。效果上应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等培训方式,通过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加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通力协调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做好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调整、培训对象的选调、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工作。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搞好宣传报道。“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要主动协调本地主流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实时通报活动情况;在《邵阳人》举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答题竞赛和学习培训情况专题;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时机,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悬挂标语宣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县城20条以上、乡镇15条以上、村组10条以上;出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每个乡镇至少宣传一天,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五)保障活动经费。确保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县级财政部门搞好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向受训对象收取培训费用。
(六)总结推广经验。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掌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在组织动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给予通报表彰,并组织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附:邵阳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邵阳县乡(镇)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罗翔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永存 县政府办副主任
易顺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莫 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华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吕建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雄健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梦祥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联国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二、联络员
县委组织部:曾昭平
县委宣传部:许百强
县国土资源局:刘耀友
县教育局:唐飞翔
县司法局:车飞舞
县广播电视局:李辉
三、办公室
主 任:吕建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唐建新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刘耀友 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股长
刘 莉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刘铁钢 县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崇毅 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谢海龙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何青花 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副股长
县宣讲团团长:吕永红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联 系 人: 刘耀友
联 系 电 话:0739-6834970
传 真: 0739-682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