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县村账乡(镇)管村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08-26 来源: 【字体:

SYXDR-2009-01012

 

 

 

 

 

邵政办发〔200939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村账乡(镇)管村用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邵阳县村账乡镇管村用管理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年六月十五日

 

 

邵阳县村账乡镇管村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适用范围

1、各乡镇场设立村(社区)账乡(镇)管村用(以下简称村账乡管村用)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乡镇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组织干事为副组长,经管站、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村账乡管村用办公室,由经管站负责(也可以经管站为主,财政所派员参加),经管站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社区各设一名财务专管员(由村秘书兼任),负责村(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

2、村账乡管村用管理的主体包括本县所有村、社区和居委会。

3、本制度适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的管理(直接拨付到村民个人的除外)。

4、为确保村级资金运行安全,严格实行“三不准”:

①不准单位或个人平调、挪用、借用村有资金;

②不准坐抵坐支村有资金;

③不准村组织私设“小金库”或乡镇个别干部把村有资金作为乡镇的“小金库”。

二、现金存款管理

1、村账乡管办实行备用金制度。村(成委会、社区)财务专管员负责领取保管,备用金最高限额为2000元。

2、财务专管员负责各村现金收支结算业务,收到现金,必须在当日或收到现金的第2日上解村账乡管办,不得截流、挪用和坐支,严禁白条抵库、先支后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办理公事需预支现金,预支人应填写借据,报村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且在出差归来后3日内办理好报、结账手续。预支金额超出备用金,则应报村账乡管办主管领导批准,从村账乡管办借支。

4、村账乡管办应在当地信用社开设专户、设银行日记账。开户行预留财务公章及主任、会计私章。现金支票和印章分别管理,会计管章,出纳管支票。

5、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和出借银行账户。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要建立财产物资账务专户和登记簿,原已建立账户和登记簿的,在实行村账乡镇管村用时,按原账簿登记,原未有的应重新清理评估入账、登记。

2、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物资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的低值易耗材料,作为存货管理,应完善出入库手续,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3、对固定资产折旧按综合性折旧率年8%计提。严禁侵占集体资产,对贪污、私分、挪用、无偿占用集体财产物资,或以低价承包、拍卖、出租、毁损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或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票据管理

1、村级集体组织各项收入,应严格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2、实行票据缴销制度,建立专门登记簿。村账乡管办应建立票据缴销台账,由票据专管员负责。村财务专管员到村账乡管办领取票证时,必须应将已开票据交回销号,方可领取新票。作废票据应加盖“作废”印章,且不得缺联。

3、加强票据保管,不得丢失和毁损;严禁非法转让、代开、单联填制票据等行为发生。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财务收支管理

1、收入统一集中管理。村(居委会、社区)自有收入必须按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上解村账乡管办;上级拨款,则由县财政或其他部门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拨付到村账乡管村用办公室银行专户;扶贫开发、发改等实行报账制的项目拨款资金,经村账乡管办审核汇总报账后,由财政核算局将资金直接划拨到村账乡管办账户,实行所有收入集中统一管理。

2、支出实行报账制。村账乡管办要根据各村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确定按月或季报账时间。报账业务由财务专管员负责。财务专管员不按时按要求报账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3、严格报账程序。在报账前,财务专管员应将期内开支票据提交民主理财小组会审。对于会审中已确定的不予报账的票据,应加盖“不能报账印章”退回经手人,会审通过的票据,由财务审批人和会审人签字后,加盖“已审核、同意报账”印章,财务专管员分类填制报账单,送村账乡管办审核报账。对于村账乡管办审核出不能入账的支出票据,由财务专管员补办有关手续或退回原经手人。村账乡管办在办理完报账手续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账户处理。对于扶贫、发改等实行在县财政核算局报账的项目资金,村集体组织应按报账规定填制专门报账单,报村账乡管办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到县报账。

4、严格费用支出审核。村级集体组织和村账乡管办在会审和报账时,应严格依章依制审核费用支出,确保费用支出真实、合理、合法、规范。

1)支出票证合法真实。村级集体组织各项开支原始票证,除向农户购买小量农副产品物资可使用自制白条领据外,一律要正式合法的票据,且票证要素(时间、经手人、在场人、开支内容、用途、金额等)齐全。

2)坚持开支费用管理原则。村级集体组织费用开支,应秉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对于村级实行零招待、报刊订阅限额制(按照上级规定,村级报刊订阅,除县委宣传部下文分配的任务外,其他部门报刊杂志有权拒绝订阅)等上级有硬性规定的支出应坚决执行落实。

3)坚持费用支出标准。对于村级集体组织的办公费用、差旅费、会议补助、村干误工补助、村民小组长和理财小组成员补助、村干报酬、村干奖励资金等开支,应严格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制定的标准执行。

六、财务公开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2、村级各项收入,财产物资结存情况;

3、各项支出等;

4、债权债务以及财务决算;

5、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6、工程项目建设及“一事一议”等单项财务收支情况。

(二)财务公开的时间

1、实行按季公布。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按季公布计划实施情况,年末公布财务决算情况。

2、对特殊项目、经济发展和重大的公益事业支出要在完成验收决算后3日内公布。

(三)财务公布的方式

1、以填写财务公布栏的形式和打印小册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

2、在村部设置专栏,小册子要发至村民小组,所公布的内容,由乡管办提供,具体填写由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负责填写并打印成册分发到组。

七、财务档案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历史性依据。

2、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好档案室,配备档案柜、电脑等必要设备,按村分类设置档案柜,确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档案资料。

3、做好每年财务资料归档工作,每年度要将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财产物资清单、承包合同资料和其他有关的重要文书资料及时收集,分类清理,装订立卷,整理归档。

4、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造具档案移交清单,办理好移交和交接手续。

5、搞好档案室值班工作,防止档案资料丢失,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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