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发〔2008〕14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年发展烟叶
产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烤烟产业是我县农业产业的一项主导产业,也是我县财源建设的重要项目。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烟叶产业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县2009~2010年烟叶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国家推行现代烟草农业为契机,夯实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基础;以规模种植为主导,稳定发展烟叶种植区域;以规范烟叶种植为中心,提高烟叶种植水平;以提高烟叶质量为生命线,打造我县烟叶品牌。
(一)生产任务:全县2009年种植烟叶3.98万亩,确保收购烟叶10万担,争取完成12万担;2010年确保完成16万担,争取完成18万担。
(二)规模布局:2009年全县力争有一个3万担的乡镇、三个2万担的乡镇,千担村个数达到40个以上(其中争取3000担村3个、2000担村5个),集中连片区域面积千亩片达到18处以上。5000担以下种植规模的乡镇一律取消种植计划。
(三)质量要求:上中等烟比例达到85%以上,基本上消灭“青筋烟”、“黑暴烟”,收购过程中坚决杜绝“五子烟”、霉变烟等级外烟叶。
(四)办点示范:县烟草局、县烟办、各主要产烟乡镇要搞好1个以上千担村的办点示范,从整个生产过程按高标准实施,并按照烟草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县烟草局、县烟基办和白仓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要按照现代烟草农业示范点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办好白仓省级现代烟草农业示范点片,确保通过国家烟草局和省烟草局的验收。
二、产业投入
县政府2009年度投入烟叶产业资金340万元,2010年投入标准总体保持不变,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以下补贴:
(一)烤房补贴:新修普通烤房(10尺×10尺以上),每座补贴1000元,乡镇另补贴500元/座(如烟草部门安排补贴以烟草部门的补贴标准为准)。新修密集式烤房,县、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不再安排补贴。
(二)农机具补贴:对购买纳入国家农机补贴目录的翻耕起垄机的农户,除享受国家农机具政策补贴外,县政府补贴2000元/台,乡镇另补贴1000元/台;对购买大型起垄机的农户,县政府补贴4000元/台,乡镇政府另补贴4000元/台;对购买小型旋耕机的农户,县政府补贴500元/台,乡镇政府另补贴500元/台。
(三)翻耕补贴:在
(四)育苗补贴:县、乡(镇)政府各补贴5元/担。
(五)稻草覆盖补贴:每亩稻草覆盖量达到350~400公斤,县、乡(镇)政府各补贴5元/担,或每亩补贴15元。烟草部门的补贴按烟草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实行烟叶税单列:全县烟叶税入库后,按烟税总额的15%返还县烤烟办用作生产组织经费和奖励基金及烤房维修基金。70%返还到完成任务的乡镇,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按65%返还。
(七)继续实行县直机关联点创税:县直机关联系烤烟生产,纳入联点创税任务,联点单位对所联系点的烟农的补贴不得低于10元/担,并有专人负责生产计划和收购计划的落实,并进行全过程指导。所联系的点产生的烟叶税以上一年度的基数为准,基数内的烟叶税完成数按70%计算,超基数的按100%计算。
(八)建立风险保障机制:除县政府提取4%的烟叶税用于风险基金外,县烟草局出资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作烤烟生产风险基金。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烟农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①失收:800元/亩;②受损50%以上的,视受损轻重程度补贴400~700元/亩,当年未使用完的,转入下一年度基金。
三、奖惩机制
在完成县定10万担的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县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县政府的奖励与处罚
1、对书记、乡镇长:以上一年度完成数为基数,基数内的各奖励0.5元/担,超过基数部分奖励1元/担。没有完成任务的不给予奖励,并按没有完成任务的数量加倍处罚(奖励标准以千担为计算单位,未达到1000担不计算)。
2、对产烟村、种烟大户:对1000担以上的规模村,以上一年度基数为标准,基数内奖2元/担,超过基数部分奖励4元/担,比上一年度收购数下降的村不给予奖励。
对种植户:对交售烟叶数量达100担以上,质量好、均价高,且能带动其他烟农提高种植水平的专业户10~15户,给予500~1500元的奖励。
3、对县烤烟办主任、副主任、烟草局局长、分管生产的副局长、生产股长分别以全县的完成数按0.1元/担的标准进行奖励;没有完成考核任务,则按4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罚。对烟草站以站为单位进行考核,完成考核任务的,对站长的奖励按0.2元/担计算,对副站长的奖励按0.1元/担计算,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分别处罚4000元/人、2000元/人。对烟叶收购秩序好、等级合格率达到省两局检查合格的烟草站奖励2000元。
4、对从烟人员的奖励:县两烟领导小组按1元/担的标准提取;县烤烟办按0.3元/担奖励;县烟草公司生产线人员按0.2元/担奖励。
5、对县直机关联点创税:完成任务的单位可以列抵联点创税任务,对完成1000担以上的单位,以上年度的基数为准,基数内奖1元/担,超基数部分奖4元/担。
(二)乡镇政府奖励:各产烟乡镇可用本乡镇实得烟叶税的10%作为对烟叶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奖励,对乡镇干部的奖励不计抵公务员补贴。具体奖励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对乡镇主管领导、烤烟专干:完成3万担以上的各奖励5000元,对主专干另奖1500元;完成2.5~2.99万担的各奖励4500元,对主专干另奖1500元;完成2.0~2.49万担的各奖励4000元,对主专干另奖1000元;完成1.5~1.99万担的各奖励3500元,对主专干另奖1000元;完成1.0~1.49万担的各奖励3000元,对主专干另奖500元;完成0.5~0.99万担的各奖励2500元;没有完成0.5万担不予奖励。对从事烟叶生产的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奖励各乡镇自行确定奖励标准。
2、对村干部: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不得低于5元/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全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湘明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长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迪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调研员谢树新为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伍芬东、县委办副主任易昌虎、县政府办副主任蒋京贵、县政府办党组成员陈跃进、县财政局局长唐荣贵、县政府烤烟办主任艾晓明、县烟草局局长刘跃生、县电力局局长袁哲生、县烟草局副局长雷天义、县烤烟办副主任周新华、县烟草局生产股长许云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艾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管理。实行烟叶任务和烟叶质量目标管理。对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联乡目标责任制。联点人员与所联系乡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同奖同罚。完成任务的,可以享受县政府给予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的奖金。没有完成任务的不给予奖励,并对每人罚款2000元;对产烟乡镇的烟叶生产纳入全县文明建设管理目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县文明办会商县烤烟办确定,并对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高烟叶质量。县烤烟办、县烟草局要加强烟叶技术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县佳乐烟草技术服务公司在县烤烟办和县烟草局的指导下从事全县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以培育职业烟农队伍为方向,提高烟叶种植水平,促进烟叶质量的提高。为提高我县烟叶质量、打造烟叶品牌,为卷叶工业企业提供优质原烟,加强与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的合作,全县烟叶生产要以“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增加效益”为中心,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方案。2009年烟用物资继续实行“套餐制”供应。同时,大力推广深耕高垄、合理密植、稻草覆盖或膜下移栽等先进技术。着重抓好合理留叶、成熟采摘等关键技术环节,合理解决烟叶成熟采摘和晚稻争季节的突出矛盾,适当推迟上部烟叶的烘烤时间,破解因“青筋烟”、“黑暴烟”等降低烟农收入的难题。
(四)加快现代烟草农业示范步伐。根据国家烟草行业对烟基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初步安排1900万元烟水配套资金。按照现代烟草农业“一基四化”的要求,遵循“烟农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后开工“的原则,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基本解决我县现有烟区的水利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并高起点、高标准办好白仓省级现代烟草农业示范片。
(五)维护正常烟叶收购秩序。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烟草专卖部门加大烟叶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不法烟贩。各产烟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产区烟叶的监管,防止烟叶外流。不准跨乡镇收购烟叶,跨区域收购的烟叶,一经查实,无条件划到原产区域,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做好烟农思想教育工作,对所辖区域内的烟草收购站点发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烟叶收购工作正常开展,特别是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协调配合。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以烟叶产业发展为中心,积极支持烟叶产业的发展。县烟草部门要确保全县烟用物资的保障供应和烟苗的供应、生产技术服务保障和质量控制;县电力局要保证在烟叶烘烤和烟叶收购期间的电力供应,以及新修密集式烤房的通电服务,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要对烟农修建烤房用林简化审批手续,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局对烟农修建烤房用地免收相关费用;县水利局对烟区的水利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安排项目;县农业局对被抽调到烟草部门的技术人员实行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不影响其竞职竞岗和待遇;县农机局要与烟草部门配合,搞好烟叶作业技术服务;县财政局对烟叶生产的专项资金的生产组织经费要优先安排,保证全额拨付到位。
附:
2009年和2010年全县烟叶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万担
乡镇名 |
2009年任务 |
2010年任务 |
备 注 | |||||
分配面积 |
考核任务 |
争 取 完成数 |
联系领导 |
分配面积 |
考核任务 |
争取完成数 | ||
河伯乡 |
10000 |
2.8 |
3.1 |
刘长明 易昌虎 |
11000 |
3.1 |
3.3 |
|
塘田市 |
8000 |
2.2 |
2.5 |
胡迪芬 刘跃生 |
11000 |
3.0 |
3.3 |
|
金称市 |
6500 |
1.8 |
2.1 |
刘长明 艾晓明 |
8200 |
2.5 |
2.8 |
|
白仓镇 |
6000 |
1.7 |
1.9 |
赵湘明 伍芬东 |
7500 |
2.2 |
2.4 |
|
霞塘云乡 |
2500 |
0.7 |
0.8 |
谢树新 雷天义 |
4200 |
1.2 |
1.4 |
|
塘渡口镇 |
1700 |
0.5 |
0.55 |
刘长明 唐荣贵 |
3600 |
1.0 |
1.2 |
|
九公桥镇 |
1700 |
0.5 |
0.55 |
胡迪芬 蒋京贵 |
3600 |
1.0 |
1.2 |
涵盖七里山场 |
小溪市乡 |
1700 |
0.5 |
0.55 |
谢树新 周新华 |
3600 |
1.0 |
1.2 |
|
黄塘乡 |
1700 |
0.5 |
0.55 |
胡迪芬 许云进 |
3600 |
1.0 |
1.2 |
涵盖黄荆乡350亩、1000担烟,羊古村、两路口村 |
全县合计 |
39800 |
11.2 |
12.6 |
|
56300 |
16 |
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