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8-26 来源: 【字体:

 

邵办文〔200868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

20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1988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是县关工委成立20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10月份开展县关工委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并表彰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级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0名(含教育系统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促检查,每年至少要听取两次关心下一代工作汇报,研究两次关工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

  2.机构健全(乡镇还包括所辖村的村级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完善,有办公场地和牌子,工作经费有保障。

  3.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全面开展“11”(一名老党员对口扶助一名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4.开展手牵手三帮活动,即:帮学、帮教、帮困。能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的实际问题。

  5.乡镇场党委政府督促协助中心学校搞好家庭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辖区域内的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奉献和开拓精神。

  2.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三帮“1+1”等系列活动,做好所在单位的关工委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3.努力争取领导班子的重视,每年至少向单位领导汇报两次,并向县关工委做一次书面汇报(年终总结)。

  4.树立和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每年至少向县关工委上报两份以上典型经验材料。

  5.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家庭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毒品、网吧、游戏厅和赌场。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被推荐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材料,于930前报县关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单位上报材料后,由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平时工作考核情况,综合评选确定表彰对象。

  五、组织领导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关工委负责评选表彰和20周年庆典活动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地点设县老干部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821016,联系人:叶健林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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