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08〕18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联点创税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2008年联点创税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8年联点创税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今年全县财税目标任务,不断激发各级各部门和干部职工围绕财源建设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经济发展,特制订联点创税工作方案。
一、联点创税责任单位
全县所有财政拨款和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除机要保密局、学校、医院外),均是联点创税责任单位。
二、创税任务
财政全额拨款及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单位,按现有在职人数年内人平完成创税任务2600元,其中:差拨事业单位按现有在职人数年内人平完成创税任务1300元。
三、创税项目及考核标准
(一)烟叶生产。联点创税责任单位以发展烟叶生产联点创税的,以所联系的烤烟生产单位年内烤烟收购所产生的税收为依据,按该烤烟村年内实际入库烟叶税进行考核,每创税2600元抵一个人的创税任务。烤烟生产创税的计算按新区、老区区别对待,老烟区实现的税收按70%折算,新烟区实现的税收按100%计算。
(二)工业企业。包括新办工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恢复、改造、扶植倒闭或濒临倒闭的企业,发展壮大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其中:恢复、改造、扶植倒闭企业、新办的工业企业的,按所联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计算;帮助发展壮大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的,以所联企业上年实际入库税金为基数,再增长10%比例为当年创税考核基数,当年该企业所新增的实际入库税收数计算创税任务。
(三)下列企业不纳入联点创税考核范畴,各单位开展联点创税时不得申报为联系单位:
1、中央、省、市属企业:电力局、电信局、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盐业局、九公桥煤矿、金融企业、石油企业。
2、县委、县政府文件明确的2008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组所联企业与行业:山秀制药、鸿钲医药、彩鑫制釉公司、振勇化工、裕丰纺织、华力机械、兴旺玛钢、湘宝汽配、北大铁合金、九鼎公司、灵辉冶炼、芳鑫金属材料公司、龙华水泥、金磊水泥、双雄矿业、美莎档发制品公司、宏远集团、富晟鞋业、宏胜公司、宏伟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民爆公司、地方电力公司。
3、资源型企业中的煤炭企业、各类矿产业和冶炼厂。
4、娱乐业、建筑业、客货运输业、饮食住宿业及所有经营门面、商店。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联点创税领导小组,由刘文贤同志任组长,王运发(常务)、蒋水源、杨天顺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荣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林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政府办、财政局、督查室、国税局、地税局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全县联点创税的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有联点创税任务的单位,均应在允许纳入的创税项目中选定联点创税项目,并在5月10日前将单位联点创税工作机构的人员名单和项目报县联点创税办公室(办公地点:县资汇宾馆一栋)。
2、单位联点创税项目由县联点创税办公室审查后报领导小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联点创税项目不予认定:
(1)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的;
(2)申报的项目经县联点创税组调查核实,不符合联点创税考核范畴的;
3、各联点创税单位必须逐季向县联点创税办公室如实申报创税工作进度情况。县联点创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联点创税单位上报的创税完成情况,联点企业纳税情况和国税、地税上报的税收实际入库情况逐单位逐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二)实行风险抵押
凡有联点创税任务的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按人平1300元,属差拨单位的按人平650元标准从该单位年初财政预算的公用经费中一次性扣缴作为风险抵押金,交县联点创税组专户储存。
(三)奖惩措施
1.经联点创税组验收后,完成当年联点创税任务的单位退还风险抵押金。未完成创税任务的单位按未完成比例扣除风险抵押金,其中:完成比例在60%以下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完成任务比例在60%以上(含60%)的,按所欠联点创税任务比例予以扣除风险抵押金。所扣除的风险抵押金全额上缴国库。
2、严格执行县文明办确定的联点创税文明考核记分办法。完成创税任务记标准分,每少1%扣0.5分,限扣8分。年末考核被评为联点创税先进单位的,给予奖励。
附:2008年联点创税项目申报表
2008年联点创税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名 称 公 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姓 名 在职人数 创税任务 联系占单位及项目名称 联系点单位负责人姓 名 联系点 地 址 联系点单位意 见 联点创税领导小组意见 备 注
说明:1、凡一个项目只能计算一个单位的创税任务;
2、一个单位只限报三个项目;
3、此表必须于5月10日前报县联点创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