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R-2014-00032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4]23号
2014年, 烟叶生产遭遇了连续阴雨等极端不利天气,因连续阴雨导致的重大水灾、病灾给烟农造成巨大损失。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烟农利益,树立邵阳烟草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省、市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烟叶收购管理。严格按合同收购烟叶,严禁跨区域收购外地烟叶,严禁收购外来烟种烟叶,严禁收购无适用价值烟叶,坚持烟叶等级标准收购。
二、规范烟叶收购秩序。烟叶属国家烟草专卖品,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收购,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收购烟叶。烟叶收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烟叶收购人员应严守收购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收购人情烟、关系烟,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违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乡镇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协助各收购站(点)做好外来烟种烟叶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外来烟种烟叶、外地烟叶进入收购场所。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将外来烟种烟叶混入收购场所进行交售、不得贩卖外地烟叶。各乡镇统一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无适用价值烟叶进行补贴后集中销毁。各乡镇要成立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组,及时处理好烟叶收购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督促烟农及时按合同约定交售烟叶,先预约交售高等级烟叶,B3F、X3F及以下等级的中等烟叶待计划内烟叶收购完成后预约交售。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烟草、公安、监察、电力、工商、物价、质监、交警、交通、公路、运管、督查室、邮政银行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烟叶市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广大烟农要自觉遵守烟叶收购规定,严格按照烟叶等级标准做好不适用烟叶的剔除、不同部位等级烟叶分类堆放工作,严格按照预约的等级和重量按时交售烟叶,严禁进入定级室扰乱收购秩序、影响收购进度。
六、2014年度烟叶收购从8月10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请广大烟农在规定的收购时间内积极交售烟叶。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烟叶收购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邵阳县两烟办:0739-6835376
邵阳县烟草专卖局:0739-6821109
特此通告。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