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发〔2014〕97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两个“百千万”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有关各单位:
《邵阳县两个“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邵阳县两个“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县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家庭农场等两个“百千万”创建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要素有效聚集、产业体系健全、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管理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使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我县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机制创新的试验基地,农业技术的孵化中心。
(二)建设方式。按照“省级制定建设标准,县级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主创建,财政奖补结合”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在全县范围内创建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油茶综合产业园)1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0个,家庭农场150个。
二、基本条件
(一)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
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产业优势明显、产业布局合理、三次产业联动、要素高度聚集、科技技撑强劲、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农业综合产园区。
(二)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有效聚集,主导产业突出,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和品牌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园区。
(三)家庭农场
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耕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200亩(含)以下;从事粮食生产,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双季稻区必须种植双季稻;投保水稻种植保险。
2、生产经营稳定,土地流转期较长,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由大户改造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家庭农场耕地面积的70%。
3、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完整,农业投入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生产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4、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或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农机服务合同。
5、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乡镇场申报。先由各企业、农业产业园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认真遴选后,以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名义行文上报县人民政府申报。
(二)县级申报。县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场申报情况,组织县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经实地考察和论证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1个农业综合产业园,1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50个家庭农场。编制《湖南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申报书》,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的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支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4〕3号);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的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见《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家庭农场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邵阳县粮食生产指挥部、邵阳县农业局、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邵阳县培育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邵粮指发〔2014〕4号)。
四、支持政策
对纳入支持范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我县积极向省里争取配套项目资金,并整合县里各方面的扶持资金给予大力技持。(1)油茶综合产业园。每个园从2014年起3年内共支持2000万元(争取省配套项目资金1000万元,整合县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中:2014年支持1000万元,2015年支持500万元,认定授牌后在2016年支持500万元。(2)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每个园从2014年起3年内共支持200万元(争取省配套项目资金100万元,整合县扶持资金100万元),其中:2014年支持120万元,2015年支持40万元,认定授牌后在2016年支持40万元。(3)家庭农场。每个农场从2014年起3年内共支持6万元(争取省配套项目资金3万元,整合县扶持资金3万元),其中:2014年支持3万元,2015年支持1.5万元, 2016年支持1.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袁玉华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红艳、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长陈小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钟经球、县政协副主席伍芬东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邵阳县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级逐项抓好落实,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取得实效。
(三)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好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或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摘牌处罚,收回财政资金,不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