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县部分乡镇开展松毛虫防治工作的通告
时间:2015-04-20 来源: 【字体:

SYDR-2015-00005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我县部分乡镇开展松毛虫防治工作的

通    告

邵政通字〔2015〕5号

 

为切实做好松毛虫防控工作,维护我县林业生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财产安全,根据全县松毛虫发生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采取飞机防治和人工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式,在松毛虫发生乡镇开展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治时间

2015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二、防治区域

在河伯乡、塘田市镇、金称市镇、塘渡口镇、白仓镇等乡镇境内的成片松林(树冠投影宽度60米以上)和主要道路、沟渠进行飞机防治松毛虫作业;在五峰铺镇、长乐乡、霞塘云乡等乡镇松毛虫发生区域及飞防死角进行人工地面防治。

三、注意事项

1、在飞机防治期间,所有飞防地域内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

3、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4、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5、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畜禽等造成威胁,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6、飞防用药为仿生制剂,对人畜无害,但对桑蚕、蜜蜂、浅水鱼苗有一定影响,请养殖户在防治期间自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出现意外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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